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连州市燕喜新区核心区CX02管理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公示如下:
1、项目名称:《连州市燕喜新区核心区CX02管理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
2、公示类型:草案公示;
3、公示时间:30天,2026年1月8日-2026年2月7日;
4. 公示方式:连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连州市自然资源局公告栏。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向连州市自然资源局提出对上述规划草案的意见或建议。意见和建议可以通过书面、邮件等形式反馈至连州市自然资源局。有效反馈时间:公告期间。有效反馈意见方式:书面意见并写明真实联系人姓名、电话、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连州市白水东路连州市自然资源局205室
联系电话:0763-6630936
连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6年1月8日
一、编制目的
为落实《连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及市重点项目部署,加强城西片区规划管理,进一步提高控规的科学性和合理性,有效地指导地块开发建设与规划管理,需开展《连州市燕喜新区核心区CX02管理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编制工作。
二、修编范围
规划范围位于连州市中心城区城西片区CX02管理单元,东至连江、南至三江河、北至连州大道、西至兴连路,总面积约157.6816公顷。
三、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修正);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修正);
(3)《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
(4)《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2013);
(5)《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2014修正);
(6)《广东省城镇开发边界内详细规划编制指南(试行)》;
(7)《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
(8)《城镇燃气规划规范》(GBT 51098-2015);
(9)《清远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0);
(10)《清远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办法》(2021);
(11)《连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12)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划与政策文件。
四、规划原则
土地属于不可再生资源,节约集约用地是城乡规划的一项重要原则。通过对用地科学规划,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的多赢格局。
(2)可持续发展原则
在满足使用需求的基础上,通过科学设置地块控制指标,合理调控开发强度,促进资源环境承载力与社会经济建设的可持续发展。
五、修编对比
①衔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用途管制方案,取消海阳湖公园中间规划市政道路,合并原控规CX02-0202、CX02-0203、CX02-0207地块,合并后地块编码为CX02-0202,面积为25.8550公顷。
②根据项目部署计划,调整原控规CX02-0201地块用地指标,将容积率由2.5调整为1.5,建筑密度由25%调整为40%,建筑高度由60米调整为30米。
③根据项目部署计划,调整原控规CX02-0303地块规划用地性质和用地指标,规划用地性质由商业用地调整为商住用地,将容积率由2.0调整为2.0-2.2,绿地率为25%调整为35%,建筑高度由80米调整为40米。
④根据项目部署计划,调整原控规CX02-0301地块规划用地性质和用地指标,规划用地性质由商业用地调整为商住用地,将容积率由2.0调整为2.0~2.2,绿地率为25%调整为35%,建筑高度由80米调整为40米。
⑤~⑧,衔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用途管制方案,修正原控规地块规划用地性质,按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落实为非建设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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