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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连州市连州镇元潭村角潭经济合作社)


来源:连州市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6-03-03 16:25:54 字体大小: 浏览次数:-

编号:2026030301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 2026323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连州市良江路1号(连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大厅23-24号窗口)

  联系方式:0763-6637009

序号

登记申请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面积(单位:公顷)

用途

备注

1

连州市连州镇元潭村角潭经济合作社

集体土地所有权

连州镇元潭村

441882006013JA10015

1.9005

/

公告单位:连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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