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中心拟对黄小军、黄卫军继承黄佛意坐落于连县连州镇巾峰路53号内B栋502房,房屋所有权证证号“粤房字第4293338号”不动产权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第1.8.6条款,继承、受遗赠的不动产登记的规定,现予以公告。
如对上列登记公告有异议的,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至2026年5月14日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连州市良江路3号(连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大厅23-24号窗口)联系方式:0763-6637009
公告单位:连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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