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建伟因保管不善,将连府农地承包权(2017)第441882102208010198J号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黄建伟
2026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