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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恢复连州市康宁中西药房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的公告


来源:连州市医疗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6-05-09 16:03:48 字体大小: 浏览次数:-

  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协议管理经办规程>(试行)的通知》(粤医保规〔2025〕3号)文件规定,经复查,同意恢复连州市康宁中西药房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

  具体信息如下:

序号

医药机构名称

医药机构代码

机构地址

1

连州市康宁中西药房

P44188200872

连州市连州镇东门南路城市广场A座118号


连州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2026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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