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连州大湾新村及半岭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连州大湾新村及半岭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
公示类型:批前公示;
公示时间:30天,2026年5月15日-6月13日;
公告单位:连州市自然资源局;
公示地点:政府信息网站、连州市自然资源局公告栏;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向连州市自然资源局提出对上述规划草案的意见或建议。意见和建议可以通过书面等形式反馈至连州市自然资源局;
有效反馈时间:公告期间;
有效反馈意见方式:书面意见并写明真实联系人姓名、电话、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连州市白水东路151号连州市自然资源局国土空间和村镇规划管理股205室;
联系电话:0763-6630936。
连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6年5月15日
一、调整原因
连州市作为粤北地区的重要节点城市,在区域协同发展、产业转型升级以及提升城市品质等方面面临着新的机遇与挑战。
为深入落实上位国土空间规划要求与“百千万工程”发展导向,亟需开展《连州大湾新村及半岭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工作,通过优化村集体留用地的规划用途,为半岭片区和大湾新村片区有序建设与资源优化配置提供合规支撑。
二、调整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修订);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订);
(3)《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2013年);
(4)《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2014年);
(5)《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建设部146号令)(2006);
(6)《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2011年);
(7)《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
(8)《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自然资发〔2023〕234号);
(9)《关于加强和改进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若干指导意见(暂行)》(粤自然资发〔2021〕);
(10)《广东省城镇开发边界内详细规划编制指南(试行)》;
(11)《清远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办法》(清自然资规字〔2021〕6号);
(12)《清远市国土空间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及计算规则》(2024年);
(13)《连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14)《连州市半岭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15)《连州市城区部分地段控制性详细规划(大湾新村和三板桥)》;
(16)其他法律、法规、规范及相关规划。
三、调整内容
(一)用地调整
用地调整分以下两种情形:
1.因村集体留用地落实进行的地块调整:
① 将原控规中道路用地、BL-01-02防护绿地、BL-01-06
居住用地部分用地调整为商业用地,面积为4405.0㎡,规划指标:容积率2、建筑密度40%、建筑限高30m、绿地率25%。
② 将原控规中道路用地、BL-01-12商业用地部分用地调
整为商业用地,面积为598.8㎡,规划指标:容积率2、建筑密度40%、建筑限高30m、绿地率25%。
③ 将原控规中道路用地、BL-01-15居住用地、BL-01-17
公园绿地部分用地调整为商业用地,面积为2347.6㎡,规划指标:容积率2、建筑密度40%、建筑限高30m、绿地率25%。
④ 将原控规中道路用地、BL-01-14公园绿地、BL-01-18
居住用地、BL-01-19防护绿地部分用地调整为商业用地,面积为2838.6㎡,规划指标:容积率2、建筑密度40%、建筑限高30m、绿地率25%。
⑤ 将原控规中BL-01-18居住用地部分用地调整为两处
商业用地,面积分别为1500.0㎡和1175.0㎡,规划指标:容积率2、建筑密度40%、建筑限高30m、绿地率25%。
⑥ 将原控规中道路用地、CQ-02-13医疗卫生用地部分用
地调整为商业用地,面积为4939.5㎡,规划指标:容积率2、建筑密度40%、建筑限高30m、绿地率25%。
⑦ 将原控规中道路用地、CQ-02-15防护绿地、CQ-02-20
中小学用地、CQ-02-24公园绿地部分用地调整为商业用地,面积为3600.0㎡,规划指标:容积率2、建筑密度40%、建筑限高30m、绿地率25%。
⑧ 将原控规中道路用地、CQ-02-15防护绿地、CQ-02-20
中小学用地、CQ-02-24公园绿地部分用地调整为商业用地,面积为3600.0㎡,规划指标:容积率2、建筑密度40%、建筑限高30m、绿地率25%。
⑨ 将原控规中道路用地、农林用地部分用地调整为环卫
用地,面积为6097.9㎡。
2.因道路调整所造成的其他地块地块边界调整。
(二)交通道路调整
为落实留用地布局,明晰用地权属,优化路网层级,在保障道路交通承载力前提下做出以下调整:
1.道路线型优化:
(1)优化原规划G323国道与沿山中路衔接,道路线型西移60m;
(2)调整沿山中路与G107国道交叉口形式,采用直角正交衔接;
(3)优化片区部分内部道路结构,道路线型位置调整7m-8m。
2.道路等级与功能优化调整:
降低片区内部部分道路等级,原次干路调整为支路,道路宽度从24m调整为10m。


首页
政务公开
资讯中心
政务服务
招商引资
走进连州
网络问政
粤公网安备 4418820200003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