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广东省水土保持条例》等规定,2026年5月29日连州市公路事务中心报送了广东省连州市产业转移工业园新材料基地产业园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二期)水土保持方案申请材料。经审查,我局认为连州市公路事务中心提交的申请材料符合法定条件,决定准予行政许可,现对准予许可情况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连州市水利局
2026年5月29日
附件:1、广东省连州市产业转移工业园新材料基地产业园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二期)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
2、广东省连州市产业转移工业园新材料基地产业园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二期)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3、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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