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粤房地他项权证连州抵字第0100007866号
刘运田、蒋艳芬
房屋
441882006018GB10002F00130003
连州市连州镇城南大道8号城市春天凯旋郡6号楼B单元201室
已拍卖
登记机构:连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