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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州市民政局涉军维稳应急预案


来源:连州市民政局 发布时间:2017-12-22 10:49:36 字体大小: 浏览次数:-

为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最大程度地减少事件所造成的危害和不良社会影响,维护市委、市政府和市民政局机关正常工作秩序根据有关法规结合民政实际,制定本预案,切实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一、应急工作原则

(一)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把为群众解决合理诉求及实际问题作为处理群众上访事项的立足点,切实维护上访群众的合法权益。

(二)坚持疏导教育的原则。宣传、解释有关法律、法规和现行政策,坚持以疏导、教育、劝离为主,做到矛盾不激化、人员不滞留、事态不失控。

(三)坚持快速反应的原则。市民政局相关股室(下属单位)接到通知后,相关股室(下属单位)负责人或工作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赶赴处置现场,快速果断进行处置。

(四)坚持分级管理的原则。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应急工作责任制。

(五)坚持依法处置的原则。对少数人在上访过得中严重影响机关正常工作,扰乱社会治安秩序,从事破坏活动等违法行为的,协调公安部门依法处置。

二、应急处置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涉及退伍军人参与的群体性上访事件的预防、处置工作。

三、应急指挥体系

信访维稳应急工作实行领导负责制。局成立信访维稳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房乘石局长任组长,副局长赵志辉、叶小红、胡永友任副组长。局各股室、局各下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邵艳云兼任该办公室主任,肖土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应急预案的启动和协调应急处置工作。

四、工作职责

(一)局应急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统一组织领导、指挥协调本市发生的退伍军人参与的群体性上访事件的应急处置;决定事件处置决策和应对措施

(二)局股室、下属单位工作职责

在局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参与处置与本业务范围相关的群体性上访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切实做好现场的政策解释、宣传疏导、矛盾化解工作,迅速研究当事人的合理诉求,做好资料收集,努力控制局面。

(三)事件涉及股室、下属单位工作职责

1、按照要求相关领导迅速赶到现场开展疏导、劝解工作。

2、面对面地做好群众工作。

3、迅速研究当事人的合理诉求,做好资料收集,缓解矛盾。

4、做好教育,控制局面

5、清明、八一等特殊时段保持电话24小时畅通。

五、应急处置具体规定

(一)到市委、市政府上访处置规定

1、发生10人(含)以上20人以下到市委、市政府集体上访的,发生上访问题的局分管领导、相关股室或下属单位负责人工作人员必须到现场协助接谈处理。

2、发生20人(含)以上到市委、市政府集体上访的,局长、分管领导、相关股室或下属单位负责人工作人员必须到现场协助接谈处理,并将上访情况整理上报市维稳办。

(二)到民政局上访处置规定

15人(含)以上10人以下的一般性集体上访,由局分管领导、办公室与相关股室负责人工作人员到现场接谈处理。

210人(含)以上20人以下的集体上访,局分管领导、相关股室负责人或工作人员必须到现场接谈处理。必要时,局长进行接访。

320人(含)以上的集体上访,局长、分管副局长、局相关股室负责人工作人员必须到现场接谈处理,并将上访情况整理上报市维稳办。

六、应急工作机制

(一)预防预警。各股室或下属单位要充分发挥信访联系人密切联系群众的作用,坚持预防为先,及时了解和掌握群众集体上访信息尤其是挑头人员的信息,对可能发生群体性事件的苗头性信息进行全面评估和预测,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

(二)信息报告。对于可能造成社会影响的重大、紧急信访事件和信访信息,各级民政部门应当及时向同级党委、政府和上级民政部门报告,不得瞒报、谎报、缓报。并设立24小时报告电话。

(三)及时疏导。股室或下属单位要及时采取措施,组织得力人员分工负责,有针对性地做好政策宣传和思想疏导工作,特别要做好重点人员的思想工作,把上访群众稳控在当地,防止不良影响的发生、扩大。

)认真接访。对约访代表和群体上访,接访局领导、相关股室或下属单位负责人和工作人员要认真做好接访工作,对反映诉求能当场答复的,要当场答复,暂时不能答复的,要明确回复时限。切实把工作做到位,防止重复上访和缠访、闹访。

)做好劝返。分管局领导、相关股室或下属单位负责人到现场后,要依照相关政策规定做好政策解释和劝工作

七、应急保障

在处置群体性上访中,如需安排接待场所、调配车辆,由局办公室负责保障。在接到紧急通知后,负责在10分钟内准备好应急车辆

   连州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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