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2018年清明节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加强森林火灾预防和应急处置,严格管控野外用火,严防森林火灾发生,做好应急准备,快速有效处置森林火灾。特制订2018年连州市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预案。
一、组织指挥机构
为切实加强2018年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安全防控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2018年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临时指挥部。
总 指 挥:吴志刚(市政府副市长)
副总指挥:任惠声(市政府副秘书长)
严世志(市林业局局长)
成 员:傅喜庆(市林业局副局长)
易 伟(市林业局副局长)
毛玉坤(市林业局副局长)
许慕民(市林业局党组副书记)
余 庆(市森林公安分局局长)
临时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林业局三楼,傅喜庆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联系人:罗坚强(电话:6625416手机:13926607183)。
二、督查组安排
临时指挥部安排6个督导组,在清明节期间对全市森林防火工作进行督导。
第一组:负责督导星子镇、大路边镇。车牌号码:粤RLY737。
组长:易 伟
组员:夏庆华 邓国强 黄晓华 赖顺安
第二组:负责督导龙坪镇、西江镇。车牌号码:粤RV1322。
组长:余 庆
组员:罗坚强 李勇军 陈水平 黄世康
第三组:负责督导连州镇镇、九陂镇。车牌号码:粤RU2206。
组长:傅喜庆
组员:廖建卓 谢伟忠 陈惠娟 黄智伟
第四组:负责督导东陂镇、西岸镇。车牌号码:粤RV1249。
组长:苏 铭
组员:黄俊杰 黄翔雄 邓丽科 陈坚志
第五组:负责督导丰阳镇、三水乡。车牌号码:粤RUGT319。
组长:毛玉坤
组员: 李少敏 唐国军 李少辉 唐志华
第六组:负责督导保安镇、瑶安乡。车牌号码:粤RA716。
组长:许慕民
组员:谭添武 冯镇隆 周 平 兰建荣 成建辉
三、主要督查工作
市各督查组对督导责任区森林防火工作督导的主要内容:一是镇、村有无制定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预案;二是镇、村有无通过会议或文件进行清明节森林防火工作部署;三是清明森林防火宣传氛围,如张贴标语、悬挂横额和《清明扫墓森林防火安全紧急通告》宣传到机关企事业单位、到村、到户、到群众的情况;四是有无安排乡镇政府、村(居)委干部职工、护林员把路口、守山头、巡坟头和控制炮球等大当量的易燃易爆物品上山的防范布控措施;五是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进入临战状态的动员和物资准备情况。六是清明节期间24小时森林防火值班安排情况,森林公安机关应对森林火灾案件查处的应急准备情况。
四、应急处置原则
清明节期间,一旦发生森林火灾,按如下原则处置:
1、发生森林火灾,火灾发生地的乡镇根据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立即组织当地扑火队伍进行扑救,主要领导要亲临火场组织开展扑火救灾工作,并同时上报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市级应根据情况下立即启动市级扑救森林火灾应急预案,主要领导要赶赴现场组织指挥,并调动市专业扑火队伍参加灭火行动。同时,根据火场发展态势,组织其他乡镇的扑火队伍支援。
2、森林火灾持续燃烧时间超过5小时的,清远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启动扑救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根据应急处置森林火灾的需要,派出督导组赶赴火场,协助、指导当地开展扑火救灾工作,调动所辖县(市)的专业、半专业扑火队伍支援扑火。
3、森林火灾持续燃烧时间超过12小时的,报请省森林防火指挥部商调森林航空消防直升机参加扑火救灾工作。
五、有关工作要求
1、督查时间为3月25日至4月15日,抽调人员必须以督查清明节森林防火工作为中心工作。
2、市各督查组要求每个乡镇随机检查2个以上村委会和4个以上自然村,对照督导内容检查其各项防范准备工作的落实情况,并于4月18日前向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提交1份督导情况报告。
3、清明节三天假期,如非雨天,市督导组取消节日休息,要求到各责任区督导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工作。
4、清明节期间,实行森林防火零报告制度,每天下午5时前,各镇(乡)要向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森林防火情况。
附件:
1、附镇级清明节前期森林防火工作表
2、附村级清明节前森林防火工作表
连州市林业局
2018年3月16日
附件1:
2018年连州市镇级清明节前期森林防火工作表
序号 |
主要工作内容 |
1 |
要下发《关于做好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明确清明节期间镇、村干部职工不放假,制定对镇驻村干部、村干部森林防火责任区如清明节期间发生森林火灾的问责制度。 |
2 |
要制定《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预案》,包含镇领导包片区、镇干部包村(居)、村(居)委干部包村小组山头地段的责任网格,对进山扫墓人员进行登记,收缴爆竹、纸钱等措施的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安全工作方案并组织镇村干部、护林员与专业、半专业扑火队员实施防范布控。 |
3 |
要张贴宣传标语、悬挂宣传横额,张贴县以上发布的《清明扫墓森林防火安全紧急通告》或《清明扫墓森林防火禁火令》,要中小学校对教师学生进行清明扫墓森林防火安全教育,要求烟花爆竹经销商协助派发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宣传资料。 |
4 |
要组织村民签定《清明节扫墓森林防火安全承诺书》或派发《清明节扫墓森林防火安全告知书》,特别是要承诺或告知按《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的规定,禁止上坟时烧纸、烧香点烛、燃放烟花爆竹等。 |
5 |
政府主要领导要召开全体镇干部、村居委领导参加的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专题会,并亲自带队到各村居检查督导。 |
6 |
要制订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召开专业、半专业扑火队员动员会,检修好各种扑火机具,做好临战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
附件2:
2018年村级清明节前期森林防火工作表
序号 |
主要工作内容 |
1 |
要落实森林防火工作责任网格化,划定村干部清明节包村小组山头地段的森林防火责任区,制定对清明节发生森林火灾的问责制度。 |
2 |
要制定清明节期间村居委干部对进山扫墓人员进行登记,收缴爆竹、纸钱等措施的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安全工作方案,并组织人员实施防范布控。 |
3 |
要召开村小组长和理事会会员参加的清明节期间扫墓森林防火安全工作专题会,要安排村干部组织村小组召开清明扫墓森林防火安全专题家长会。 |
4 |
要组织村民签定《清明节扫墓森林防火安全承诺书》或派发《清明节扫墓森林防火安全告知书》,特别是要承诺或告知按《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的规定,禁止上坟时烧纸、烧香点烛、燃放烟花爆竹等,要发放张贴《清明扫墓森林防火安全的紧急通告》或《清明扫墓森林防火禁火令》或宣传资料。 |
5 |
要制订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每一名村干部负责落实5名群众性森林扑火人员,组成本村居委群众性森林扑火队伍,配备二号扑火工具和扑火个人装备,并组织扑火技能培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