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防令〔2018〕7号
关于启动防风防汛Ⅳ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市三防指挥部成员单位:
根据气象部门发布,受台风“山竹”影响,预计16-17日我市有大雨、局部暴雨,平均风力5-6级,阵风7-8级。连州市气象局于15日16时45分发布台风蓝色预警信号。根据《连州市防汛防旱防风防冻应急预案》,市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决定于2018年9月15日18时,启动防风防汛Ⅳ级应急响应。
请各镇(乡)、市三防指挥部成员单位加强值班值守,密切关注气象动态,落实各项防御措施,立即启动本部门、本单位应急响应,切实做好防风防汛各项工作。请各镇(乡)级相关部门主要领导及防汛责任人到岗履职履责,加强巡查,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连州市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
2018年9月15日
抄送:清远市三防办、连州市委办公室、连州市人民政府办
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