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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州市统计局信息化安全管理制度


来源:连州市统计局 发布时间:2018-03-27 11:44:00 字体大小: 浏览次数:-


1、为明确岗位职责,规范操作流程,确保单位信息系统的安全,制订本制度。
2、使用计算机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计算机、互联网等方面的法律法规。
3、牢固树立安全意识,谨防计算机病毒侵入,严禁在统计业务网内搭建无线网络或私自安装无线路由发射装置,拒绝使用来历不明的软件、光盘和u盘等。
4、不利用单位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的违法犯罪活动,不制作、查阅、复制和传播有碍社会治安及社会公德和有伤社会风化的信息。
5、网络上所有资源的使用应遵循知识产权的有关法律法规。
6、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按照各级政府采购规定程序采购设备,做好设备的报废、报损、调拨以及控购商品核查和报批工作。
7、严禁利用计算机从事非法活动,禁止浏览高危网站或采用任何手段对网络及信息系统进行攻击,保护个人使用设备、账号、工作数据和统计信息、信息资产的安全,加强终端计算机使用和账户口令管理,禁止使用网络云盘点对点传输;
8、关闭或删除不必要的应用、服务和端口,如百度云盘、360云盘、网易网盘、金山快盘等,计算机操作系统应按要求打补丁升级,安装杀毒软件,并定时升级和杀毒,遇到中毒情况,及时反映处理。
9、使用完毕后要按照正常的关机方法关机,不得强行关闭电源,下班时务必切断插座电源,确保用电安全,关好窗,锁好门,以防被盗,重要数据要做好数据备份,养成良好习惯。
10、网站对外发布信息的内容,必须经发布信息的分管领导审核并签署意见后,交办公室审核备案,再由相关责任人予以发布。发布的信息必须符合国家法律和法规,不得含有下列内容:
①违反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
②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
③损害国家的荣誉和利益;
④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
⑤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宣扬封建迷信;
⑥散布谣言,编造和传播假新闻,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
⑦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恐怖或者教唆犯罪;
⑧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
⑨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
11、为防范黑客攻击,网络出口处应设置硬件防火墙。若确认已遭到黑客攻击,应尽可能取证,并且向当地县以上公安机关报告。


连州市统计局
2018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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