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深化打击假冒伪劣建材使用在建设工程上的违法行为,推进我市建筑行业产品质量专项整治工作,保护生产者、销售者、消费者和用户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秩序,根据《广东省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条例》、《广东省各级人民政府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工作责任制规定》、《广东省打假重点区域重点市场重点产品动态管理办法》和《2018年连州市打假工作方案》,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围绕“三个定位、两个率先”的总目标,紧密结合“两建”、“平安开平”创建,加快我市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以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生命财产安全为目标,以“严打击、抓整治、重规范、促发展”为工作思路,以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和市场反映的问题为重点,坚持打建结合,标本兼治原则,认真落实政府打假工作责任制,按照“想打、敢打、会打、能赢”的工作要求,全面开展打击假冒伪劣建材使用在建设工程上违法行动,净化建筑市场,营造公平、开放、有序、和谐的市场经济环境,努力推动我市建材打假工作取得实质性新进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打击在工程建设中使用假冒伪劣检查专项行动(以下简称“建材打假专项行动”),以打、防、治、扶,建多措并举,坚决遏制假冒伪劣建材使用在建设工程上的违法行为。促使使用环节各单位的法制意识和质量意识的进一步提升,社会责任意识的进一步增强,积极开展专项建材打假行动,进一步整治和规范建筑市场环境,进一步净化和优化市场经济秩序,促进建设工程质量进一步提高,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健康发展。
三、工作重点
本次专项行动以是重点产品。主要包括建筑用钢材(热轧带肋钢热轧光圆钢筋、冷轧带肋钢筋)、水泥产品(通用硅酸盐水泥、白色硅酸盐水泥)、电线电缆、人造板、建筑涂料、脚手架构件、安全网、建筑预制构配件等。二是重点企业。钢筋、水泥生产企业;大型建材销售企业;混凝土搅拌站;建筑产品质量检验机构;重大工程项目;近年来被监管部门行政执法查处、群众举报反映问题较多的企业。以在工程建设中使用假冒伪劣建材产品的企业为主要打击对象,重点打击如下行为:
一是建设单位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使用不合格的建材产品,或者采购没有生产许可证、没有出厂合格证和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建材产,要求施工单位使用的行为;
二是设计单位在设计文件中指定建材产品的生产厂、供应商,导致建设工程使用了质量低劣的建材产品的行为;
三是施工单位未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合同约定和见证取样的规定,对建材产品和商品混凝土进行现场验收和复验的行为;
四是施工单位在施工中使用不合格的建材产品的行为,即将没有出厂合格证、未经现场验收合格和复验合格的建材产品用在工程上的行为;
五是监理单位将不合格的建材产品按照合格签字的行为。
重点对大中型公共建筑、商品楼房、保障性住房等建设工程的工地所用的建材产品进行监督检查。对在工程建设中使用假冒伪劣建材产品的企业依法进行查处。同时,公开曝光一批违法使用假冒伪劣建材产品严重的企业。
三、工作步骤
(一)情况排查阶段(5月):认真组织开展情况和案件线索摸排工作,全面摸清建材使用情况。对建材使用单位进行详细滚动排查,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深入发动群众,拓宽情报线索收集渠道。组织力量对摸排线索及时进行研判、汇总,落实专人查证处理。
(二)打击整治阶段(6月至11月):有组织有准备开展打击整治行动,集中查办一批案件,整治一批问题突出的企业,打击处理一批违法单位和人员。对摸排出的违法犯罪案件线索,我局将联合公安部门依法依规及时开展打击处理,最大限度地发挥部门联动的打击效果和震慑作用。根据专项行动开展情况,我局将会同市打假办开展督查工作。
(三)检查总结阶段(11月至12月):总结经验,建立打击在建设工程中使用假冒伪劣建材产品违法行为的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目标任务,落实责任分工,抓好组织实施,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各建筑施企业、混凝土生产企业等要落实建材产品、材料进货单、供应商资料、购销合同、产品合格证等资料的收集整理及归档保存;我局将联合市公安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和市场监督局对使用假冒伪劣建材产品的打击力度,每月组织不少于1次的联合抽查行动。
(二)大力宣传,营造气氛。我局将充分利用广播、网络等媒介,大力宣传建材打假专项行动的开展情况,并接受群众对建材打假线索的举报和专项行动的投诉举报。
(三)打建结合,巩固成果。建材打假过程中,既要重拳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又要结合打击过程中发现的管理漏洞,加强制度和机制的建设,做到“打建结合,以打促建”,通过建立长效工作机制,不断巩固专项行动取得的工作成果。
(四)落实随机抽查为重点的日常监督检查制度。我局将不定期随机抽查我市各在建建筑工地、混凝土生产企业等,立足实际,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行为,及时通报市政府并向社会公开曝光,强化市场主体责任意识、法律意识。
(五)做好信息报送和通报。各单位要加强建材打假信息的收集、沟通、共享,及时报送至我局,我局汇总后报送至市打假办。
连州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8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