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国气象局制定的《气象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等相关文件精神的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16年市气象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年报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气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连州市连东路288号;联系电话:0763-6623944;邮政编码:513400)。
一、政府信息公开主要做法
2016年以来,我局进一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照相关要求,认真按照上级部门要求,积极、有序、稳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政府信息公开机制
为了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担任成员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确定由局办公室负责信息公开的具体事宜,推进、指导和监督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二)加强制度建设,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建立预先审查制度。把政府信息能否公开、怎样公开、在什么范围公开、公开时限等,作为审查内容。通过预先审查,严格控制不公开事项的范围,准确把握人事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范围、形式和时限等,避免出现信息公开“失控”现象。
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的保密审查机制。明确审查程序和责任人,正确处理公开和保密的关系,既防止出现因公开不当导致失密、泄密的问题,又确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
建立主动公开制度。对应当让社会公众或者服务对象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事项,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
建立依申请公开制度。严格按照市政府有关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确定依申请公开的事项、公开对象和范围,明确受理申请科室、方式和程序等,在规定时限内做出是否公开的答复。对不能公开的,及时做好解释说明工作。
(三)畅通公开渠道、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
认真做好政务信息公开指南的编制工作。对列入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各类事项进行逐项审核,明确合法授权依据,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向社会公开。
规范和重塑信息公开的业务流程。按照市政府有关要求,尽量减少工作环节,明确办事时限,提高办理效率和服务质量。
二、政府信息公开基本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气象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至2016年12月,我局2016年度主动公开政务信息共38条,包括党建、政策法规、公共气象服务、气象现代化建设等方面,其中全文电子化达100%,每天定时发布更新最新天气预报信息,不定时更新各类气象灾害的预警 预报信息。
2016年我局高度重视安全生产信息工作,尤其是气象预报预警信息的发布,遇重大灾害性天气过程,气象台密切监视雷达、云图等气象资料,提前滚动提供专题气象决策和公众服务材料,并根据预警发布规定及时发布相关天气警报,及时通过短信、电子屏、大喇叭、微博、电视天气预报等多种途径发布预警信息,并根据天气演变情况增加服务次数,通知政府和广大市民可能出现的灾害性天气,并提醒政府和群众做好防范。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2016年度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
(三)收费情况
我局2016年度信息公开未收取费用。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我局2016年度未收到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案件。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以来,在服务群众,加强沟通等方面取得了明显的进步,但与《条例》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需要公开的政务信息内容还不够完善;对新形成的政务信息公开内容更新速度较慢;信息公开内容还不够完善,不够全面。
针对以上情况,我局对政务信息公开将做进一步的明确与细化,逐步完善我局的信息公开工作。一是不断调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创新公开方式,对主动公开的行政管理和服务事项要及时如实地进行公开。二是完善制度建设,落实公开监管。结合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尽快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应工作制度,重点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工作机制、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机制和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等制度。三是强化监督检查工作,保障公开成果。加强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建立健全信息公开监督机制。及时发现和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深入,努力打造透明型、服务型政府部门。
2017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