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广东省水土保持条例》等规定,2023年11月23日连州市教育局报送了连州市城西城北新区开发配套教育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申请材料。经局审查,我局认为连州市教育局提交的申请材料符合法定条件,决定准予行政许可,现对准予许可情况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附件1:连州市城西城北新区开发配套教育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doc
附件2:连州市城西城北新区开发配套教育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pdf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广东省水土保持条例》等规定,2023年11月23日连州市教育局报送了连州市城西城北新区开发配套教育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申请材料。经局审查,我局认为连州市教育局提交的申请材料符合法定条件,决定准予行政许可,现对准予许可情况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附件1:连州市城西城北新区开发配套教育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doc
附件2:连州市城西城北新区开发配套教育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