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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转发《清远市城市管理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免罚、从轻和减轻处罚清单》的通知


来源:连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2024-05-29 15:12:57 字体大小: 浏览次数:-

连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转发《清远市城市管理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免罚、从轻和减轻处罚清单》的通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机关各股室(队):

为有序推进包容审慎监管,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贯彻落实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大力推行宽严相济、法理相融的执法新理念,现将《清远市城市管理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免罚、从轻和减轻处罚清单》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本清单自202361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


附件:《清远市城市管理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免罚、从轻和减轻处罚清单》.pdf




连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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