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处罚文书送达公告
连市监送告〔2022〕 19 号
连州市强强轻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7户企业:
本局于2022年9月8日依法对连州市强强轻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7户企业(以下简称为“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告知书》,因当事人下落不明或采取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本局决定依法向当事人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内容是:
当事人未依法报送2021年年度报告、通过登记住所(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且最近六个月没有纳税申报记录的行为经调查属实,属于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情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六条“个人独资企业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吊销营业执照。”的规定,本局拟吊销当事人的营业执照。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第一项,以及《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办法》第五条的规定,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并可以要求听证。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未行使陈述、申辩权,未要求听证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请当事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局领取《行政处罚告知书》,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
联系人:梁迪龙 联系电话:0763-6625856
联系地址:连州市连州镇沿江路66号
连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9月27日
附件:7户企业及行政处罚告知书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