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本局的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要求,特编制本指南。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采取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两种方式。
一、主动公开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主要包括:
(一) 机构职能;
(二)司法行政政策规章文件;
(三)连州市司法局规划计划;
(四)业务工作;
(五)统计数据;
(六)政务动态等。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采取政府网站网上公开形式。本机关网上信息公开网址https://ysqgk.gd.gov.cn/763158/choice
本机关还将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发布的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
除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一)本机关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主要包括:
1.属于国家秘密的;
2.属于商业秘密或者公开后可能导致商业秘密被泄露的;
3.属于个人隐私或者公开后可能导致对个人隐私造成不当侵害的;
4.正在调查、讨论、处理过程中的,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5.与司法局行政执法有关,公开后可能会影响检查、调查、取证等执法活动或者会威胁个人、单位安全的;
6.机关内部文书;
7.对公众利益不产生影响的内部管理规定以及有可能使申请人得以规避管理的信息;
8.不属于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予公开的其他情形。
属于第(一)项第2、3点规定情形的政府信息,有关单位和个人同意公开的,可以公开。
政府信息含有不予公开的内容,但能够区分处理的,应当公开可以公开的内容。
(二)受理机构基本信息。
单位名称:连州市司法局
办公地址:连州市番禺路238号
邮政编码:513400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7:30(工作日)
联系电话:0763-6677013
传 真:0763-6677013
(三)申请途径。
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书面填写《连州市司法局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本机关网站上下载电子版,复制有效。
《申请表》应填写完整,内容真是有效。申请人应同事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材料。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申请人对申请获取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1.书面提交申请。
申请人可通过信函、传真等方式提交申请表。提出申请时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2.网上提交申请。
申请人通过互联网在本机关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书》,向本机关提交申请。(网址:https://ysqgk.gd.gov.cn/763158/choice,电子邮件:qylzsf@163.com)。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短消息等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四)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进行登记,填写受理回执交申请人,并根据需要,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申请人可凭受理回执编号对申请受理情况进行查询。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信息。
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机关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除不应当公开的内容外,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五)收费标准。
目前通过电子邮件、自行领取、网络公开获取信息的暂不收费。
三、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