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本单位的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要求,特编制本指南。
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采取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两种方法: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1. 本单位的领导分工、机构职能、内设机构等;
2. 相关涉及本部门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解读材料;
3. 相关政策文件及解读材料;
4. 本单位相关业务工作动态;
5. 本单位财政信息(包括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预决算信息);
6. 咨询服务热线、投诉举报电话、办事指南;
7. 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公开的其他政务信息。
(二)公开形式
本单位主要通过连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中的连州市信访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对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进行公开。
(三)查询方式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登录连州市信访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使用关键词进行检索即可获取该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可以向本单位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
(一)受理机构
本单位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连州市信访局办公室。咨询及传真电话:0763-6623088。
通讯地址:广东省连州市爱民路23号,邮编:513400。
电子邮箱:lzsxinfangju@163.com(本邮箱不直接受理公开申请,如要申请,需经联系本单位办公室沟通后进行确定)。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申请步骤
1.提交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提出申请。申请表可以从在本公开指南下载,复制有效,也可以到本单位办公室领取。《申请表》应填写完整,内容真实有效。申请人应同时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材料。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为了提高申请的处理效率,申请人应对所需信息描述详尽、明确;若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单位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2.递交申请。 申请人可以当场递交,也可通过信函、电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填写完整的《申请表》。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传真左上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邮件主题中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包括数据电文形式)向本单位申请获取政府信息;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机构代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申请处理。 本单位收到《申请表》后,对《申请表》进行审查。对于《申请表》填写不完整、内容不明确或未按要求提供有关身份证明材料的申请,将要求补充或更正。对于《申请表》填写完整且有关身份证明材料齐全的申请将正式登记受理。根据申请的内容,本单位自收到申请(指可以正式受理的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如需延长答复期限,本单位将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本单位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规定的期限内。
本单位依申请提供的政府信息将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费用。
三、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单位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单位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申请表如下:
连州市信访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申 请 人 信 息 | 公民 | 姓名 | 工作单位 | ||||
证件 名称 | 证件号码 | ||||||
通信 地址 | 邮政 编码 | ||||||
联系 电话 | |||||||
电子 邮箱 | |||||||
法人/ 其它组织 | 名称 | 组织机构代码 | |||||
营业执照信息 | |||||||
法人 代表 | 联系人 姓名 | ||||||
联系人电话 | |||||||
联系人电子邮箱 | |||||||
申请人签名或者盖章 | |||||||
所 需 信 息 情 况 | 所需信息的内 容描述 | ||||||
所需信息的用途 | |||||||
所需信息的指定提供方式 o 纸面 o 电子邮件 | 获取信息的方式 o 邮寄 o 快递 o 电子邮件 o 传真 o 自行领取/当场阅读、抄录 | ||||||
o若本单位无法按照指定方式提供所需信息、也可接受其他方式 |
备注:为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效率,请您在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时,每次只申请一条政府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