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来,在连州市委、市政府、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省科技厅、清远市科技局的指导下,我股室与局相关业务科室的密切配合,积极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促进我市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为主线,以提升企业科技创新能力为重点,顺利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全市科技创新水平不断提高,产学研合作进一步深化,自主创新能力继续提升。现将2020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2020年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产学研结合不断深化
在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的重视支持下,我股室积极引导、鼓励和协调有关企业与高等院校建立产学研合作关系,共同研究新技术、新产品。例如,连州市马泰玉竹种植有限公司,与广东省农业科学院蚕业与农产品加工研究所合作。共同研究药食两用资源玉竹高产优质栽培与加工技术研究及示范。连州市凯恩斯纳米材料有限公司与华南理工大学合作,研发专用纳米碳酸钙粉体材料。广东五岭硅灰石有限公司与华南理工大学合作,进行多功能复合硅灰石新材料的研发。
企业通过产学研合作,攻克了企业的关键技术难题,加快科技成果转化为生产力的速度,推动我市特色产业从粗加工向精加工,从低端产品向高端产品发展,有效增加了产品的科技含量和附加值。
(二)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和创新主体培育工作有序开展
1.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申请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2020年,在原有15间家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基础上组织推荐,连州市凯恩斯纳米材料有限公司、广东豪爽天然保健食品有限公司、连州鑫鑫化工有限公司,申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材料已报送至清远市科技局和省科技厅,待评审公示。目前,我市累计15家企业被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有73个产品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产品。高新技术产业已发展成为我市经济增长的新亮点,促进我市工业结构和产品结构的优化,有力地推进工业化进程。
2.积极组织高新技术企业和具有一定科研实力的企业申请清远市市级研发费用补助和清远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专项补助资金。组织建滔(清远)玻璃纤维有限公司、建滔(连州)玻璃纤维有限公司、建滔(连州)铜箔有限公司、东强(连州)铜箔有限公司、连州市凯恩斯纳米材料有限公司、广东豪爽天然保健食品有限公司、连州市凌力电池配件有限公司和广东盛朗白石工业有限公司等8家企业申请清远市市级研发费用补助40.67万元。
2020年我市共13个企业科技项目领取省市相关科技资金共675.67万元。其中:工业科技方面项目615.67万元;农业科技方面项目60万元。
(三)研发机构建设工作稳步发展
2020年止,经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5间;分别是东强(连州)铜箔有限公司、连州市凯恩斯纳米材料有限公司、建滔(连州)铜箔有限公司、建滔(清远)玻璃纤维有限公司、建滔(连州)玻璃纤维有限公司。经清远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3间;分别是连州市万仕达新材料有限公司、广东五岭硅灰石有限公司、连州市连峰粉体科技有限公司。今年申报清远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2间,分别是连州市凌力电池配件有限公司、连州鑫鑫化工有限公司。
(四)积极组织申报各类科技计划项目
今年以来,共组织企业申报清远市社会发展领域自筹经费科技计划项目,省科技创新战略 专项资金(“大专项+任务清单”管理 模式)项目,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第六批广东省农业科技园区,清远市市级企业研究开发财政补助资金,清远市激励科技创新十条政策等有关科技计划项目达37项。其中工业高新技术领域技术攻关类2项;现代农业技术研究与示范类4项;社会发展医学领域类(属自筹经费)25项;清远市激励科技创新十条政策有关项目奖补共4项;清远市中小学校科学馆(室)建设试点示范2个。
(五)切实做好科技计划项目监督检查和结题验收工作
在积极组织申报科技计划项目的同时,我局认真做好往年获上级科技部门立项支持已到期项目的监督检查和结题验收工作,确保项目按期完成预定目标。今年以来,共组织7个清远市科技计划项目医疗卫生领域自筹经费项目结题验收工作。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1.部分企业缺乏自主创新能力,技术和产品研发工作跟不上形势发展需要,科技成果的引进和推广规模还不够大。
2.支撑我市产业转型升级的人才结构有待优化。科技人才结构不够合理,高尖人才较缺乏,农村科技工作薄弱,科技服务体系不够完善,科技队伍的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
3.企业结构性改革依然艰巨。目前,全市规上企业44家,行业技术创新能力不景气,产量和产值非常小,严重影响全市工业生产增速。
4.制约企业发展瓶颈仍较突出。一方面,市场需求总体疲软,成本持续高位运行,企业开工不足。出口型企业订单减少,如园区最大的建滔工业园,与去年同期相比,产值略有下降。另一方面,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仍未缓解,由于市场行情不景气,贷款审批更加严格。此外,一些劳动密集型企业存在结构性用工短缺。
三、2021年工作计划
(一)继续加大力度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推动科技创新
1.是引导和支持部分前景较好,科技含量偏低的企业引进应用新技术,使其发展成为科技型企业,推进我市产业转型升级。
2.是切实做好2021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培育入库、高新技术产品认定组织申报工作。
3.是组织企业申报2022年省、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加强我市科技创新工作,促进我市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
(二)认真抓好科技计划项目的实施和跟踪管理工作
认真做好往年科技立项合同到期项目和逾期未进行结题验收项目的跟踪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务必在2021年年底完成已到期项目的结题验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