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部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 > 在线服务 > 便民服务 > 教育资讯

连州市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申请指南


来源:连州市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2-08-02 10:18:41 字体大小: 浏览次数:-


  一、资助对象

  连州市户籍当年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考入省内高校的新生开学时向学校申请;考入省外高校的新生,向连州市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交申请。

  二、资助标准

  按省级人民政府制定的学费标准,最高不超过6000元,为一次性资助。

  三、申请资助的学生需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品德优良;

  (四)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五)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同时满足“建档立卡”“少数民族”“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专项”资助条件的学生,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可选择资助金额最高的政策,但多项政策不同时重复享受。对于符合以下条件的学生优选考虑:

  ①孤残学生。

  印证材料:查看孤儿证或残疾证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②烈士子女。

  印证材料:查看烈士证明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③父母丧失劳动能力学生。

  印证材料:查看残疾证或乡镇、街道一级政府部门证明;

  ④单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印证材料:乡镇、街道一级政府部门证明;

  ⑤低保家庭。

  印证材料:查看低保证原件并提供复印件或者乡镇一级政府部门证明;

  ⑥因突发事件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印证材料:乡镇、街道一级政府部门证明

  ⑦普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四、资助标准

  新生资助标准最高不超过6000元,学费低于6000元的,按实际就缴纳学费进行资助,资助为一次性资助。

  五、申请时间、程序及资金发放

  1.申请时间:8月 15日―9月 30 日。

  2.申请程序:

  ①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可在办理大学生生源地助学贷款时可向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并提供应届高中毕业证书原件、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缴交学费的通知材料复印件,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家庭经济困难的相关印证材料并如实填写《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专项资金申请表(省外高校)》。

  ②组织评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受理材料后,会同市民政局工作人员,通过对申请学生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入户调查等多种方式核实家庭情况,对弄虚作假,瞒报家庭收入的申请人员,取消资申请资格。调查后整理出资助学生名单初稿报教育局行政会议审批,并在连州市政府部门网站(教育局)公示7天,公示期间收到对学生受助资格有异议的申请人员,需组织重新进行核实。在评审过程中,坚持“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的原则,突出重点,确保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大学新生顺利入学。

  ③资金发放: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受助学生名单,同时需在确认学生到校报到后,将资助资金通过分行划入学生个人帐户。

  六、档案建设

  1.向市级资助专项资金申请的学生资助材料,原件由市级保存,复印件由县资助管理中心备案,由县级专项资金资助的学生申请资料,在县级资助管理中心存档。

  2.连州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要建立大学新生受资助学生档案,申请表、录取通知书复印件、由银行出具发放证明一律要造册登记并保存10年。

  七、资金管理

  1.大学新生资助资金的使用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确保资金及时发放、专款专用。任何人、任何部门都不得截留、挤占、挪用、抵扣、拖延支付或弄虚作假。

  2.大学新生资助资金由连州市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名额,并在上报受助学生名单时,将当年收支情况形成报告上报清远市教育局。

  5.大学新生资助资金的使用情况接受上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监督与检查,同时也接受国家审计部门或社会中介机构专项审计。

  6.连州市教育局主要负责人为本市实施大学新生资助工作的责任人,对全市受资助学生评定的公正性及资金的专款专用负责。

  八、监督检查

  1.积极配合和主动接受上级教育部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大学新生资助的执行和落实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①建立专账管理项目资金,确保专款专用,制止截留、挤占、挪用、抵扣、拖延支付等行为;

  ②将资助款及时发放给真正应该受资助的学生;

  2.设立监督举报热线,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在大学新生资助执行过程中,如发现截留、挤占、挪用、抵扣、拖延支付或弄虚作假、资助学生名不副实等问题,连州市教育局将会同有关部门严肃查处,并根据情节轻重,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取消违规受助学生享受本项目资助资格,追回已发放资金。连州市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联系电话:0763-6638390,监督电话:0763-6633511。   

  

  附件:广东省2021年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专项资金申请表(省外高校).doc


    


footer底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