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创合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经查,你单位逾期未履行我局于2024年7月23日作出的《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未按时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我局于2024年9月3日依法对你单位作出了《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决定书》(连人社监字〔2024〕第47号)。因通过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件:1.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决定书
2.广东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电子)
连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