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部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 > 在线服务 > 便民服务 > 劳动就业 > 劳动保障

连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来源:连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0-07-03 10:52:18 字体大小: 浏览次数:-

连州市名爵美容美发店:

本委于2020年3月19日立案受理申请人石文杰与你单位关于劳动报酬纠纷等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连劳人仲案字〔2020〕40号)、申请人唐珠线与你单位关于劳动报酬纠纷等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连劳人仲案字〔2020〕41号)、申请人封木成与你单位关于劳动报酬纠纷等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连劳人仲案字〔2020〕42号)、申请人费红艳与你单位关于劳动报酬纠纷等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连劳人仲案字〔2020〕43号)、申请人盘海英与你单位关于劳动报酬纠纷等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连劳人仲案字〔2020〕44号)、申请人盘秋花与你单位关于劳动报酬纠纷等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连劳人仲案字〔2020〕45号)、申请人邓秋群与你单位关于劳动报酬纠纷等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连劳人仲案字〔2020〕46号)、申请人廖志强与你单位关于劳动报酬纠纷等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连劳人仲案字〔2020〕47号)、申请人邓少锋与你单位关于劳动报酬纠纷等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连劳人仲案字〔2020〕48号),上述案件现已审理终结,本委于2020年5月15日对该案作出如下裁决:你单位在裁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一次性支付1、申请人石文杰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1800元、2019年10月1日至2019年11月6日的工资4200元,以上合计6000元;2、申请人唐珠线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1800元、2019年10月8日至2019年10月30日工资2640元,以上合计4440元;3、申请人封木成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2400元、2019年9月1日至2019年11月6日工资6060元, 以上合计8460元;4、申请人费红艳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2000元、2019年9月1日至2019年11月2日工资5133元,以上合计7133元;5、申请人盘海英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1800元、2019年10月1日至2019年11月6日的工资4300元,以上合计6100元;6、申请人盘秋花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1800元、2019年10月1日至2019年11月6日的工资4300元,以上合计6100元;7、申请人邓秋群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1900元、2019年10月1日至2019年11月7日工资4900元,以上合计6800元;8、申请人廖志强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2000元、2019年10月17日至2019年11月6日工资2793元,以上合计4793元;9、申请人邓少锋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2500元、2019年10月1日至2019年11月7日工资5960元,以上合计8460元。根据《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办法》第五十八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该案裁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上述裁决决为终局裁决,申请人不服本仲裁裁决的,可自收到本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人期满不起诉的,仲裁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被申请人有证据证明本仲裁裁决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规定之情形之一的,可自收到本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一方当事人拒不履行生效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特此公告。

本委地址:连州市连州大道西119号

经 办 人:古敬航、黄敏

联系电话:0763-6667539


连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〇二〇年七月三日


footer底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