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 关于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和贴息资金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19〕15号),经审核同意,拟给予胡海鹏等人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合计269328.45元(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2022年1月21日-1月25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可径向我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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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清远市创业担保贷款失业基金贴息明细表(连州市)
连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