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残疾人联合会文件
清残联〔2018〕31号
现将《清远市民卡加载残疾人优惠乘坐市区公共汽车功能的实施方案》印发给各地,请认真贯彻落实,在执行过程中遇到问题径直向市残联办公室、市民卡有限公司反映。
清远市残疾人联合会
2018年6月1日
清远市民卡加载残疾人优惠乘坐市区公共汽车功能的实施方案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实施意见》》(粤府〔2015〕121号)、《清远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实施意见》(清府[2017]7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为方便残疾人乘坐市区公共汽车,决定在实名制清远市民卡加载残疾人优惠乘坐清远市区公共汽车功能,特制定本方案。
一、使用已加载残疾人优惠乘坐市区公共汽车功能的实名制清远市民卡(以下简称“残疾人优待卡”)刷卡乘坐清远市区公共汽车,享受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乘坐清远市区公共汽车的同等优惠。持卡人刷卡乘坐清远市区定额票价公共汽车(包括城市巴士和城市小巴)免费,乘坐分段收费公共汽车(城郊专线)享受半价优惠。
二、残疾人优待卡的办理
(一)办理对象
持有清远市户籍证件(包括清远市居住证,相关户籍证件正在办理的,应有受理回执),同时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
(二)办理地点
1、清远市民卡各服务网点(详见附件1)。
2、可进行网上申办,具体关注清远市民卡官方微信号“清远市民卡”的“服务中心”à“卡务办理”菜单进行登记办理。
(三)服务网点办理流程
1、已持有实名制清远市民卡的
(1)个人办理的可直接持实名制清远市民卡、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市民卡服务网点申请加载残疾人优待功能。
(2)单位代办的可由单位填写《花名册》(附件2),统一收集办卡人实名制清远市民卡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和残疾人证复印件集中到市民卡服务网点办理。
2、未持有实名制清远市民卡的
致电市民卡客服(400-808-2611)或关注市民卡微信公众号“清远市民卡”,在菜单路径“服务中心”à “卡务办理”à “发放查询”,查询本人是否已制发实名制清远市民卡。
(1)查询系统结果为已制卡的,按查询结果指引先领取实名制市民卡,并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市民卡服务网点申请加载残疾人优待功能。
(2)查询系统结果为未制卡的。持有效的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白底免冠相片(或电子相片回执)到市民卡服务网点申请办理残疾人优待卡。
3、外地户籍残疾人申请办理残疾人优待卡,还需要提交清远市居住证或办理回执的原件及复印件或所在村(社)委开具的居住证明,非本人办理的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4、已持有实名制清远市民卡的,直接加载完残疾人优待卡功能后,即可取回使用,卡面无须印制“残疾人优待卡”字样(不影响使用)。
(四)补办卡。申办人可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清远市民卡网点申请补办,或关注清远市民卡官方微信号“清远市民卡”的“服务中心”à“卡务办理”菜单进行补办。
(五)办理时限。以上残疾人优待卡的业务均在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办结,办结后由清远市民卡公司将卡寄给申办人或通知申办人到指定地点领取残疾人优待卡。
(六)办理费用
1、符合办理(加载)条件且已有实名制清远市民卡的,免费加载残疾人优待卡功能。
2、符合办理(加载)条件但无实名制市民卡,或因遗失、污损等补办市民卡的残疾人,由清远市民卡公司收取办卡人20元工本费。
三、工作职责及分工
(一)市残联:负责全市的残疾人优待卡办理工作的衔接协调和协助数据收集;负责加载经费的结算;负责办理残疾人优待卡的宣传和指引工作。
(二)各县(市、区)残联:负责本地区办理残疾人优待卡的宣传和指引工作;配合市民卡公司开展办理残疾人优待卡工作。
(三)市粤运公共交通有限公司:负责做好相应宣传工作,组织司机学习了解、熟悉掌握残疾人优待卡的使用政策。
(四)市民卡公司:主要负责市民卡软硬件系统开发、数据采集、办卡数据审核、加载、制卡、发卡、管理及网点服务工作。
四、其他说明
(一)持卡人使用残疾人优待卡乘坐市区公共汽车时,如识别终端有故障或未铺设的,可通过出示残疾人证识别身份。金额不足导致刷卡不成功且持卡人未能出示残疾人证的,不享受乘车优惠。
(二)“残疾人优待卡”使用相关事项可咨询清远市民卡服务中心,客服电话:400-808-2611。
(三)本方案自2018年7月1日起实施。
附件:
1、残疾人优待卡办理服务网点。
2、办理残疾人优待卡花名册。
3、残疾人优待卡办理流程图。
4、残疾人证件样式。
附件一:
清远市民卡·残疾人优待卡办理(加载)服务网点
区 域 |
地 址 |
清远市区 |
新城市民卡服务中心,地址:新城连江路环保局公交站后(即广泰商业街牌坊对面)。 |
名都市民卡服务中心,清城环城路名都商业广场A13卡(即中国福利彩票对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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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冈县 |
佛冈石角镇文康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楼5号窗 |
英德市 |
英德市光明西路人社局一楼社保卡、市民卡窗口。 |
连州市 |
连州市星河路聚源大厦行政服务中心1号窗。 |
连南县 |
连南县团结大道政府2号楼行政服务中心人社局25、26窗口。 |
连山县 |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吉田镇沿江东路劳动大厦社保卡窗口。 |
阳山县 |
阳山县城韩愈路28号综合行政服务中心社保卡窗口。 |
附件二: 办理(加载)《清远市民卡·残疾人优待卡》花名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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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办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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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姓名 |
性别 |
住址 |
身份证号码 |
手机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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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办单位审核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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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人资料是否与原件相符 |
是□ 否□ |
单位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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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人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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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三:
清远市民卡·残疾人优待卡办理(加载)流程图
备注:考虑到残疾人群出行不便,以上业务可接受代办。非本人办理时,代办人需携带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以作备案。
清远市残疾人联合会 2018年6月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