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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全市城乡居民的一封信(2013年)


来源:连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发布时间:2013-04-15 00:00:00 字体大小: 浏览次数:-

尊敬的城乡居民朋友:

您们好!《连州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办法》已于201271正式实施,我市城乡居民有了保障养老的社会保险制度,这是党和政府解决城乡居民老有所养的一项保障制度,是改善民生、惠及百姓的重大举措。

现在,新一年的征缴和续保工作已经开启。为做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和续缴费工作,保障广大参保人员的切身利益,现就参保工作中有关事项告诉您,并请转告您的亲友:

1、新参保人员:凡本市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以上,未参加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携带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的原件和复印件到当地镇劳动保障所填写《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信息登记表》,再到邮政储蓄银行直接办理缴费即可。

2、已参保但还未续缴2013年度保险费的人员:请持原已发放的《社保活期存折》直接到当地邮政储蓄银行存入足够款额,次月10日前邮政储蓄银行直接代扣。

3、低保户或重度残疾人等特殊人群:无论是新参保或是续缴保险费,均须持《低保证明》或《残疾证》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到当地邮政储蓄银行办理2013年度认证手续。

4、养老金待遇:从今年1月份起,基础养老金调整为每人每月65元,比去年每月增加了10元。

特别提醒:补缴人员不享受当年度的财政补贴。

社会保险进万家,真情温暖你我他。为了您父母晚年幸福,为了您自己养老无忧,为了减轻儿女负担,为了您和您全家的和谐幸福,欢迎您积极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多缴多受益、早办早受益。我们将以热情、高效的服务为大家做好参保缴费工作。

最后,真诚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祝您身体健康,阖家幸福!

业务咨询电话:0763-6676943

连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一三年四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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