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部

连州市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实施方案(2016-2020)


来源:连州市残疾人联合会 发布时间:2018-01-23 12:45:01 字体大小: 浏览次数:-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规划纲要的通知》(国发201647号)、《中国残联 国家卫生计生委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印发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残联发〔201627)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实施意见(粤府〔2015121号)精神,做好我市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工作,实现残疾人普遍享有基本康复服务,根据《广东省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实施方案2016-2020(粤残联〔201683)和《清远市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实施方案(2016-2020)》(清残联〔201737号)有关精神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残疾人事业发展的一系列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广东实现“三个定位、两个率先”的总体目标,以满足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保基本、强基础、建机制”原则,充分发挥医疗卫生机构、残疾人康复机构、残疾人专门协会、助残社会组织作用,统筹整合各方资源,以残疾人基本康复需求大数据为依托,创新残疾人康复服务供给方式,满足残疾人基本康复需求,强化管理服务能力,不断提高残疾人康复服务质量,为全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积极贡献。

    二、任务目标

(一)总体目标。2020年底,全市康复需求的残疾儿童和持证残疾人接受基本康复服务的比例达80%以上。初步形成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与残疾人康复需求相适应的多元化康复服务体系、多层次康复保障制度,普遍满足全市城乡残疾人的基本康复服务需求

(二)年度目标。以上一年度全国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信息动态更新数据为基数,确定我市本年度有需求的残疾儿童和持证残疾人接受基本康复服务的比例,并逐年提高,至2020年达到80%以上。

2016年底,有康复需求的残疾儿童和持证残疾人接受基本康复服务比例达到20%以上。

2017年底,有康复需求的残疾儿童和持证残疾人接受基本康复服务比例达到40%以上。

2018年底,有康复需求的残疾儿童和持证残疾人接受基本康复服务比例达到60%以上。

2019年底,有康复需求的残疾儿童和持证残疾人接受基本康复服务比例达到70%以上。

2020年,有康复需求的残疾儿童和持证残疾人接受基本康复服务比例达到80%以上

    三、工作体系

(一)组织管理体系。建立市政府统一领导,各部门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残联、卫计、扶贫办、民政、社、教育、财政等有关部门分工协作,共同组织实施本市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职责分工如下:

    残联  牵头制定市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实施方案;与教育、卫计部门共同为确实不能到校就读的义务教育阶段适龄残疾少年儿童提供康复服务开展“医教结合”;与卫计等部门共同成立市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专家技术指导组,确定残疾人定点康复评估机构和定点康复服务机构(含医疗康复机构,下同)的标准及机构目录,开展技术培训;开展宣传工作。

    卫计 共同制定本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实施方案建立级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专家技术指导组,联合市残联确定残疾人定点康复评估机构和定点康复服务机构统筹安排承担“送上门”服务工作的医疗机构及义务人员,为确实不能到校就读的义务教育阶段适龄残疾少年儿童提供康复服务;落实纳入基本医疗保障支付范围残疾人医疗康复项目将残疾人康复服务融入深化医疗卫生体制大局,纳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考核内容结合健康扶贫工程,对贫困残疾人实施分类救治,提供医疗康复服务;加强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康复服务能力培训。

    扶贫办  共同制定本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实施方案;将贫困残疾人纳入脱贫攻坚工程,统筹使用脱贫攻坚经费,结合精准扶贫大行动和专项扶贫工程,重点对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实施医疗和康复救助。

民政  共同制定本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实施方案;按政策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纳入社会救助范围,逐步提高救助水平。

保局  共同制定本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实施方案;按规定将符合条件的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支付范围

教育  共同制定本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实施方案协助医疗卫生部门开展“医教结合”,积极探索教育与康复相结合的特殊教育模式,逐步完善残疾儿童随班就读、送教上门持保障体系

财政  共同制定本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实施方案;落实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有关财政资金,加强对各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和绩效评价,不断提高使用效益。

(二)技术指导体系。残联、卫计、扶贫、教育等有关部门共同组织成立由相关学科权威专家组成的专家技术指导组,负责为制定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目录、确定定点康复评估机构和定点康复服务机构提供技术支持;开展技术培训、指导和成效评估。

(三)精准康复服务小组。每个村(社区)必须配备一名社区康复协调员,与村(社区)医生共同组成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小组。所配备的社区康复协调员(可由残疾人专职委员兼任),应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一定的阅读理解能力。村医生要将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纳入我市卫生计生新时期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三年攻坚实施行动的重要工作内容。

、工作措施

(一)制定本基本康复服务目录和补贴标准

清远市《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目录(2016年版)》基础上,残联、卫计、扶贫办等部门统筹级残疾人康复专项资金和其他相关的专项资金,制定《连州市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目录及补贴标准2016年)》(见附件1),明确各服务项目最低补贴标准,并适时调整级目录及补贴标准。

(二)确定定点康复评估机构和定点康复服务机构

1.确定定点康复评估机构。连州市残联会同卫计局确定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残疾人康复机构等作为一级定点康复评估机构。确保基本康复服务项目中设置的每一个服务项目都有对应的定点康复评估机构。对我市一级康复评估机构不具备评估能力的项目,由省、市残联会同同级卫计等部门确定符合条件的省级、地市级机构作为二级康复评估机构。

2.确定定点康复服务机构。根据省级制定的残疾人定点康复服务机构准入和退出标准。由清远市、连州市残联会同同级卫生等部门共同确定辖区内定点康复服务机构,按照就近就便原则安排残疾人接受康复服务。确保每个康复服务项目都有相应的定点康复服务机构。残疾人定点康复机构申请审批流程如下:

1)申请。市残联会同卫计局等部门共同制定、公开残疾人定点康复机构应具备的条件。依法设立的各类医疗卫生机构、残疾人康复机构、残疾人专门协会、助残社会组织等均可根据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的需要和条件,根据自身服务能力,自愿向市残联提出申请,并提供服务范围、服务规模、服务质量、服务特色、价格收费等相关材料,配合做好审核评估工作。

2)评估。残联会同卫计等部门,共同组织对申请残疾人定点康复机构进行评估。按照就近择优、方便残疾人的原则,针对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精神等各类残疾儿童和持证残疾人的康复服务需求,充分利用现有的符合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残疾人康复机构、残疾人专门协会、助残社会组织等康复资源,合理确定残疾人定点康复机构。残疾人定点康复机构应具有合法资质,符合项目定点康复机构准入标准,遵循已出台的服务标准规范开展康复服务。

    3)签约。残联根据评估结果,将拟定点康复机构名单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对经公示无异议的,签订服务协议。双方签订的服务协议,应报上级残联备案。服务协议应包括服务对象、服务范围、服务内容、服务质量、费用结算、违约处理等内容。

    4做好衔接。抓紧开展精准康复评估机构和康复服务机构的定点工作,尽快将本地区符合要求的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康复服务机构纳入定点管理,确保残疾人精准服务行动尽快启动。同时要注意做好残疾人康复服务的衔接工作,在确定定点机构期间,残疾人康复服务应继续按照原有的模式开展,确保残疾人各项康复服务前后相续、衔接有序。

(三)统筹安排残疾人康复资金

残联负责统筹中央、省和清远市下拨的精准康复资金和我市下拨残疾人保障资金、人头康复经费和社会资金我市专项调查中残疾儿童和残疾人康复需求状况,提出资金分配方案,经由财政部门复核后,按照资金分配方案予以安排

(四)部门配合筹集社会爱心资金

    由广东省残疾人基金会、清远市残疾人联合会、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清远分行、清远市正向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本着创建公益爱心平台,践行社会责任,为我市有需求帮助的残疾人士提供更多的爱心帮扶,共同推出主题为“点亮梦想、为爱同行”的爱心信用卡。爱心卡将通过六个来源筹集公益善款,所得善款主要用于清远市范围内残障儿童的其中部分康复经费,以及贫困家庭和人群。

)开展康复服务

1.入户。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小组成员(或委托定点康复评估机构)采取入户或集中访问的方式,依据全国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专项调查数据,对照《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目录》对有康复需求的残疾儿童和持证残疾人进行初步评估,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发放《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手册》,《手册》由市残联统一印刷。对于康复需求明确的残疾人,可直接转介至康复服务机构;对于不能确定康复需求的残疾人,将其转介至县(市、区)确定的一级评估机构。

2.评估。需要进一步评估的残疾人,持《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手册》到县(市、区)确定的一级康复评估机构接受评估。一级康复评估机构对残疾人实施康复需求评估后,按照评估结果选择康复服务项目,提出转介意见,并填写《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手册》。对一级康复评估机构不具备评估能力的项目,按照省、市的要求,由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小组或一级康复评估机构将残疾人转介至二级康复评估机构,由二级康复评估机构根据评估结果选择康复服务项目,提出转介意见,并填写《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手册》。对于行动不便或地处偏僻地区的残疾人,可由连州市残联组织康复评估机构入户或集中对残疾人进行评估。

3.申请服务卡。接受评估后的残疾人或其监护人依据评估机构转介意见,填写《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补助申请审批表》(见附件2),向连州市残联申请残疾人康复服务补助,连州市残联根据省、市下达的残疾人康复服务项目免费任务指标和残疾人家庭经济状况,审核确定补助额度(免费或定额补助),发放《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卡》。

4.实施康复服务。残疾人持《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手册》、《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卡》到定点康复服务机构接受康复服务。定点康复服务机构为残疾人制定个性化康复服务方案,建立康复服务档案,依据《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目录》,为残疾人提供基本康复服务(包括提供上门康复服务项目)

5.费用结算。已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以及政府相关部门组织开展的康复服务项目,按规定由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政府相关部门项目资金支付符合医疗救助补助条件的由医疗救助补助,残疾人个人负担部分由市残联根据残疾人康复资金状况确定补助标准。未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政府部门组织开展的康复服务项目,由市残联统一招标的,在残疾人确认接受康复服务后,由残联与定点康复服务机构直接进行结算;其他免费康复服务项目,在残疾人接受康复服务后由定点康复机构凭康复服务卡和相关服务证明,与连州市残联进行结算;实行定额补助的,以凭票报销的方式支付康复补助资金,由残疾人垫付相关康复费用,康复服务机构出具发票,残疾人凭发票和相关服务证明到连州市残联报销费用;也可以采取原来实行的“以奖代补”方式,把经核对后的补助经费集中拨付给定点机构

)信息报送与管理

连州市残联按要求组织社区康复协调员定期汇总残疾人接受康复服务情况,填写《残疾人康复需求和康复服务情况汇总表》(见附件3,并将相关信息录入残疾人康复台账和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数据库进行审核后报送清远市残联康复

、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统筹协作、密切配合,不断完善相关配套措施,及时研究解决精准康复服务行动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要高度重视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工作,将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纳入脱贫攻坚、深化医疗改革、健康扶贫工作大局,列为民生实事加以推动。将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作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和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的重要举措,充分发挥各部门职责,实现部门专项规划和精准康复服务有效衔接,对涉及残疾人康复的各类资源、项目、措施统筹安排,做好资金分配、政策衔接、项目落地、人力调配、推进实施等工作,确保精准康复服务落实到位。

    (二)强财政支持保障。要按照《“十三五”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十三五”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规划纲要》要求,落实财政资金保障。要充分预期残疾人康复服务需求不断增长趋势,注重运用市场化办法,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政府购买服务等模式,创新残疾人康复有关资金的投入和使用方式,争取更多社会资金投入残疾人康复。

(三)提升服务能力发挥各医疗卫生机构、残疾人康复机构、特殊教育学校、社区服务中心等机构的设施、人员、技术资源作用,形成残疾人康复服务网络。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举办康复机构和康复服务组织,为残疾人提供基本康复训练和支持性服务。通过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由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吸引社会资本投入到残疾人康复服务中。残联系统康复服务机构要切实增强康复服务能力,加大残疾人康复机构、残疾人专门协会、助残社会组织等残疾人康复服务机构改革创新力度,明确自身业务定位,提高专业化服务能力,提升科学化管理水平,转变康复服务供给,不断提高残疾人康复服务机构服务能力和服务内涵。要强化定点康复机构服务意识,优化服务流程,改善服务环境,不断提升服务管理水平。连州市残疾人康复机构要重点做好精准康复服务目录中支持性服务,指导基层开展残疾人康复服务,协助连州市残联做好精准康复服务工作的信息管理、工作评估等工作。

    )创新工作方式统筹配置和使用各部门相关资金、项目,提高使用效率,形成合力,优先保障残疾儿童和贫困残疾人能够得到有质量的基本康复服务。要做好精准康复服务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等工作的衔接,形成合力,提高精准康复服务实际效果。整合现有资源,将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实施与全国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信息数据动态更新、残疾人证评残等工作相结合,提高工作效率,减轻基层工作量。在确保有效监管和服务质量的前提下,积极鼓励以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吸纳更多具有资质的社会组织参与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

(五)加强基层培训要加强对残联、卫计、教育和定点康复评估机构、康复服务机构管理人员的工作培训,使其深入理解精准康复服务的主要精神,掌握工作流程和各项要求,做好精准康复服务的具体实施。要重点做好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小组成员培训,不经培训不上岗,突出培训的经常性和实用性,使其熟练掌握主要服务流程、康复政策信息和基本康复知识,重点掌握针对残疾人的康复需求给予何种适宜的服务。

    残联要组织残联系统及定点民办康复机构专业人员的实用技术、操作规范培训工作。卫计部门、医疗卫生机构要支持县级定点康复机构医务人员定期参加残疾人康复业务培训,将残疾人康复纳入全科医生和乡村医生培养培训内容中,充分发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人员在残疾人社区康复中的作用。教育部门要组织教育系统定点康复机构开展“送教上门”师资培训工作。

(六)加强规范管理残联、卫计部门要结合国家、省制定的精准康复服务行动定点机构准入标准、服务规范,合理确定各类定点康复评估机构和康复服务机构,逐步完善残疾人定点康复服务机构选择流程,健全残疾人定点康复服务机构淘汰机制。要健全完善各项手续及管理制度,签订机构服务协议,明确服务标准,建立定期考评制度,完善定点机构的准入和退出制度,确保服务质量,激发服务活力。完善经费报销制度,规范费用报销和补贴发放流程,对确有特殊困难不能到窗口办理的,尽可能提供上门服务。加强残疾人康复信息数据的安全保密工作,加强各级相关部门和定点康复评估机构、定点康复服务机构、精准康复服务小组人员的信息安全教育,切实提高安保意识,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调取和提供信息。未经授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外公开、传递残疾人精准康复信息,杜绝残疾人个人信息泄露,防止损害残疾人利益的事件发生。

(七)加强宣传引导。要充分借助各种主流媒体采取多种方式,准确解读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的主要目标和具体措施,大力宣传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有效举措,全面展示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工作的生动实践和显著成效,营造全社会关心残疾人康复的良好氛围。要加强对残疾人及其家属的宣传和培训,特别注意搜集和大力宣传残疾人通过接受康复服务改善身体状况、恢复身体功能的鲜活实例,增强残疾人主动参与康复的信心和积极性。要突出典型引路作用,搜集、报道、推广各地各部门实施精准康复服务的好经验、好做法,对服务成效明显、贡献突出的部门、机构、社会组织和个人进行集中宣传,按照有关规定适时予以表彰。

、督导检查

建立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督导检查制度,残联、卫计、扶贫办要将精准康复服务行动纳入部门年度工作考核内容之中,并对康复服务机构进行抽查,督导检查结果作为下一年度经费支持依据。

、经费管理

残联要对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资金实行专项管理,严格按照规定用途使用,定期组织自查。专项资金支出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执行。专项资金支付管理,要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有关规定,依据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费用结算有关要求,及时向康复服务机构执行经费拨付。

加强资金管理,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挪用。严格遵守政府采购、财政国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附件:1.连州市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目录及补贴标准           2016年)

2.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补助申请审批表

3.残疾人康复需求和康复服务情况汇总表

 附件1连州市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目录及补贴标准附件.xls
   附件2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补助申请审批表.docx
   附件3残疾人康复需求和康复服务情况汇总表.doc

 

 

 

footer底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