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乡)安监站:
现将《连州市非煤矿山行业岁末年初安全专项检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连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12月12日
连州市非煤矿山行业岁末年初安全专项
检查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反弹,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根据《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粤安办明电〔2017〕18号)及全国全省安全生产视频会议要求,为切实做好我市非煤矿山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决定从即日起至2018年1月底,在全市集中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大检查,特制定本方案。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岁末年初历来是安全生产的关键时期,各类生产经营建设活动已进入旺季,交通运输繁忙,诱发事故的因素增加。各镇(乡)安监站要切实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及时部署辖区内非煤矿山企业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为使岁末年初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大检查扎实深入,取得效果,连州市安全监管局成立非煤矿山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督查小组,组长:吴少剑;副组长:程晓剑;组员:肖路,杜航。负责督促指导全市岁末年初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开展。
二、检查内容和重点
(一)检查内容
1.检查岁末年初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贯彻落实情况,2017年的各项工作落实情况。未依法落实安全生产相关工作(如未进行每年一次的职业卫生危害因素检测、未绘制2017年末采剥现状图等相关图纸、安全生产应急预案过期等)的非煤矿山企业,2018年须依法接受处罚并落实未完成的工作后,方可申请复工。
2.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制度情况,责任体系建设情况;各类设施、设备、工艺等生产经营环节是否符合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制度的要求;依法依规组织生产经营建设,加强安全管理、教育培训、持证上岗、应急管理等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情况和预案“五落实”,确保隐患整改落实到位、各项管控措施落实到位。
3.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及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制度规定情况;落实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责任,开展自查自纠情况;全面掌握重大事故隐患和重大危险源,落实整改和监控措施情况;落实城市危险源风险点排查工作,建立隐患排查整治治理长效机制。
(二)检查重点
1.地下矿山。按规定设置安全出口并保持畅通,完善机械通风系统,严格井下人员配备便携式气体检测仪和自救器;严格爆破通风安全管理和井下有毒有害气体检测,严禁主运输巷道木支护,严格井下动火作业和用电管理,严禁违规使用电器,严禁使用电炉、灯泡等进行防潮、烘烤、做饭和取暖;落实爆破器材库和爆破作业安全管理,严禁井下炸药存放点30米以内爆破作业;加强采空区治理和监测;地下矿山切实加强机械通风管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检测并记录。
2.露天矿山。严格分台阶分层规范开采,严禁掏底崩落、掏挖开采、不分层的“一面墙”开采;加强边坡安全检查监测,清除危岩和其他危险物体,对运输和行人的非工作帮,定期进行安全稳定性检查;加强排土场(废石场)安全管理,严格落实排土场安全生产规则,严禁在排土场捡拾矿石;严格爆破作业安全管理,严格按照作业规程进行打眼装药,严禁边打眼、边装药,边卸药、边装药,边联线、边装药;小型露天矿山和小型露天采石场聘用专业爆破队伍进行爆破作业的安全管理情况。
3.停产停建矿山。长期停产停建的非煤矿山企业严格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停产停建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未申请延期的,及时注销其安全生产许可证,发现或接到举报企业擅自组织生产或建设的,要按照非法生产、非法建设严肃查处。
4.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档案。各非煤矿山企业须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非煤矿山档案管理的通知》连安监管〔2017〕30号文件要求,安排专人管理档案资料,设置档案盒、分类存放相关资料(详见附件二)。
三、时间安排
自2017年12月12日起至2018年1月31日结束。分为二个阶段实施。
(一)自查自纠阶段(2017年12月12日—2017年12月20日)
1.各非煤矿山企业制定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责任、时限、计划,全面开展大检查自查自纠工作。
2.各非煤矿山企业要组织技术人员或聘请专家,全方位开展自查自纠;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制定专项整治方案,把隐患整改责任落实到部门、班组、岗位和所有从业人员,做到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到位。
(二)督查检查阶段(2017年12月21日—2018年1月31日)
市检查组按覆盖率不低于30%开展督查。检查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对各单位实施突击检查和暗访暗查,做到该通报的要通报、该曝光的要曝光、该停产的要停产,该处罚的要处罚,不打折扣、不留空白、不留死角、不走过场。
四、工作要求
(一)严密部署。各镇(乡)要全面摸清各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状况,制定切实加强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工作方案。
(二)全面排查隐患。各非煤矿山企业的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自查自纠工作,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按照相关制度规定、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的要求,严格细致、全面查找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列出清单,建立台帐,认真整改,确保安全。
(三)严格执法检查。以对隐患“零容忍”的态度,严格落实“五项执法”工作要求,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逐一制定整改方案,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依法严厉处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存在突出问题、重大隐患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坚决责令停工停产。
(四)严厉打非治违。对非法违法行为和重大安全隐患一经发现,坚决采取“四个一律”和停产、停建、停电、停供、扣押、关闭等强制执法措施。要依法落实好“五个一批”:曝光一批重大安全隐患,通报一批黑名单,惩治一批典型违法行为,取缔一批非法违法企业,关闭一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
(五)及时报送信息。各镇(乡)安监站要及时报送岁末年初专项检查工作信息,并于2018年1月21日前将附件表格和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总结情况报送我局矿山股。
联系人:杜航 联系电话:6319933 邮箱:517987349@qq.com
附:1.非煤矿山企业岁末年初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情况汇总表.xlsx
2.关于进一步规范非煤矿山档案管理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