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连州市市区2019年第二季度建设工程
主要材料综合价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经调查测算,现把连州市市区二○一九年第二季度建设工程人工、材料、机械台班综合价予以发布,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本综合价适用于连州市市区规划区范围及执行《广东省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2010)》、《广东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2010)》、《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2010)》、《广东省园林绿化工程综合定额(2010)》、《广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修缮工程综合定额》(2012)、《广东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2018)》、《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2018)》、《广东省园林绿化工程综合定额(2018)》、《广东省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工程综合定额(2018)》、《广东省南粤古驿道保护与修复费用计价指引(试行)(2018)》、《广东省传统建筑保护修复工程综合定额(试行)(2018)》计价的工程。
二、 人工工资价格问题
执行《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8)》的工程,动态人工调整系数为1.00,今后将根据市场水平进行测算并适时调整。
执行2010年《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广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修缮工程综合定额》(2012)计价的工程,综合工日人工单价调整为95元/工日。执行2006年《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计价的工程,其人工工日单价调整为:一类工63.00元/工日,二类工61.00元/工日,三类工58.00元/工日,四类工56.00元/工日。实行固定单价或固定单价合同的在建工程项目,由发承包双方协商调整。实行可调价格合同的在建工程项目,发承包双方应按形象进度进行调整。
三、 材料价格问题
(一)发布适用于一般计税方式的“税前综合价格”。“税前综合价格”为不包括进项税额的材料原价、运杂费、运输损耗费和采购保管费之和。
(二)税后综合价=税前综合价格×(1+税率)
(三)发布的材料综合价是连州市工程造价管理站经过收集、调查、分析、整理完成的,仅供工程计价时参考。
序号
| 材料名称
| 适用税率
|
1
| 1)建筑用和生产建筑材料所用的砂、土、石料、自来水、商品混凝土(公限于以水泥为原料生产的水泥混凝土);
2)以自己采掘的砂、土、石料或其它矿物连续生产的砖、瓦、石灰、石灰膏(不含粘土实心砖、瓦)。
| 3.00%
|
2
| 1)园林绿化用的各种植物:
2)棕榈衣、树枝、树叶、树皮、藤条、麦秸、稻草;
3)天然树脂、天然橡胶;
4)煤炭、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
| 9.00%
|
3
| 序号1和序号2以外的材料、设备
| 13.00%
|
四、 机械台班价格问题
按机械台班单价组成中的人工费、燃油动力费调整价差后作为机械台班综合价。
各单位在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及时反映。
附:连州市市区2019年第二季度建设工程主要材料综合价表
连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8月26日
连住建〔2019〕147号 -关于公布连州市市区2019年第二季度建设工程主要材料总合价的通知.pdf
附件:连州市2019年第二季度主要材料综合价.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