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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连州产业园区2024年度环境管理状况评估报告


来源:清远民族工业园管理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5-01-15 11:09:30 字体大小: 浏览次数:-

  2024年以来,在市委的坚强领导和市政府的监督支持下,管委会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以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主线,以调结构、转方式为抓手,严把项目准入关,持续开展碧水、蓝天保卫战专项行动,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大力推进环境污染治理和生态文明建设,通过在园区范围内开展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园区内环境质量持续好转,环境保护工作迈上了新的台阶。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提醒省产业园做好环境管理状况评估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将清远连州产业园区2024年度具体评估情况公开汇报如下:

  一、规划环评落实情况

  2013年,园区管委会委托江西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证书编号:国环评证甲字第2303号)编写整园环评报告(《东莞(清远连阳)产业转移工业园A区环境影响报告书》),并于2014年1月25日取得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原广东省环境保护厅)的审查意见批复(粤环审﹝2014﹞27号)。

  随着园区入驻企业日渐增加,对产业用地的需求扩大,同时对提高园区产业用地开发强度的意愿较为强烈,结合省、市自然资源部门对提高土地集约利用的相关要求以及二广高速连接线选线的重大变更,2021年园区管委会组织编制《连州市产业转移工业园总体规划修编》(2022-2035年),并依照该版规划成果同步委托编制《连州市产业转移工业园总体规划修编(2022-203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2023年11月20日,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印发《连州市产业转移工业园总体规划修编(2022-203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

  (一)园区现状发展情况

  1.园区基本情况及产业现状

  清远连州产业园区位于清远连州市城南,其北侧紧靠连州市区,西南距连南县城约7公里。根据《连州市产业转移工业园总体规划修编(2022-2035年)》,规划范围为东以兴连大道、107 国道以及不可利用的高山为界,西抵工业大道及九陂河,北至富民路(现状江夏圳村所在地),南至公园大道、新铺路,总用地面积为433.33公顷。

  《连州市产业转移工业园总体规划修编(2022-203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提及,清远连州产业园区主导产业调整为塑料制造产业、新材料产业、农副食品加工及食品制造产业和其他产业。截至2024年12月,目前园区已建成企业52家,在建企业13家,园区进驻的产业主要为新材料制造业(主要为专项化学用品制造、化学试剂和助剂制造;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塑料制品业(主要为塑料人造革、合成革制造;初级形态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其他塑料制品)、食品加工业等产业,项目类型总体上符合清远连州产业园区发展定位。

  2.环保措施落实达标及总量控制情况

  园区采用清污分流制,企业工业废水、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排入九陂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尾水达标后排放;园区能源结构以清洁能源为主,企业采取有效废气收集、处理措施,工业废气排放严格执行相关标准;园区内企业采取吸声、隔声、消声和减振等降噪措施,并落实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和处理处置措施。

  规划环评审查意见核定园区近期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值为化学需氧量40.73t/a、氨氮4.68t/a、氮氧化物83.69t/a、挥发性有机物181.35t/a。根据九陂污水处理厂数据,2024年园区水污染物排放量为:化学需氧量5.924t/a、氨氮0.38t/a,未超出园区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值。

  3.园区集中处理设施建设情况

  园区内现有一座污水处理厂:连州市九陂污水处理厂(下称“该污水处理厂”),首期设计处理规模为2000m3/d,采用较为先进的微曝氧化沟污水处理工艺,出水水质标准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的较严值,处理后排至车田水。该污水处理厂目前运行稳定,在线监控设施已安装并通过智慧环保在线监控平台联网运行,2024年该污水处理厂日均处理污水量约1454m³/d,已接近原设计处理能力上限,考虑到园区日后的发展需要,该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已列入广东连州产业转移工业园扩园提质项目积极申报专项债券资金,计划2025年开工建设,确保新进企业能够顺利落户园区,建成后九陂污水处理厂的总设计处理能力将达到6000m³/d。

  (二)规划实施过程中对报告书结论及审查意见提出的生态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的落实情况

  针对规划环评及审查意见的落实情况见下表所示:

  序号

  审查意见

  落实情况

  1

  严格生态环境准入。工业园开发建设、引入项目应符合国家、省产业政策以及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等要求。优先引进无污染或轻污染的项目,禁止新建、改建、扩建有电镀、漂染、鞣制工艺的项目以及化学法制纸浆项目、排放一类水污染物或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项目。不断优化产业结构,提升绿色发展和污染防治水平,确保区域环境安全。

  已落实。园区设立以来,园区严格按照园区的产业定位,落实环评文件中提出的园区准入条件招商引资,禁止引入电镀、漂染、鞣制工艺及制浆造纸等水污染物排放量大或排放一类水污染物、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项目。

  园区引导和鼓励企业实行清洁生产,督促企业寻找尽可能高效率地利用资源(原辅料、水、能源等),减少或消除废物产生和排放的方法,达到提高生产效率、合理利用资源、降低污染的目的。

  2

  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质处理、循环用水”的原则,加快推进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和提标改造,不断完善生产废水收集处理和回用系统,鼓励入园企业提高废水回用率,结合区域水环境质量状况和工业园开发建设进度合理规划污水处理设施规模。工业园应严格控制各类废污水和污染源排放量,生活配套组团区生活污水依托城南污水处理厂处理,其他区域生产废水、生活污水依托九陂污水处理厂处理,尾水排放均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8918-2002)一级A标准、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的较严值。工业园生产废水、生活污水近期排放量应分别控制在2514吨/日、1200吨/日以内,化学需氧量、氨氮近期排放量分别控制在40.73吨/年、4.68吨/年以内,工业园其他水污染物排放量、远期排放量以及九陂污水处理厂氨氮排放量等应分别控制在报告书建议值以内。

  已落实。园区内排水体制采用雨污完全分流制。园区内现有一座污水处理厂:连州市九陂污水处理厂,配套污水管网已建成,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标准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的较严值,处理后排至车田水。2024年该污水处理厂日均处理污水量约1454m³/d,2024年园区水污染物排放量为:化学需氧量5.924t/a、氨氮0.38t/a。

  3

  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进一步优化用地规划,工业用地、居住用地之间按照规定合理设置环境防护距离。企业应采取有效的废气收集、处理措施,确保大气污染物达标排放。工业园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近期排放量应分别控制在83.69吨/年、181.35吨/年以内,其他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及园区排放量应分别控制在报告书建议值以内。严格按照国家、省要求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相关工作。

  已落实。园区内现有规划已通过道路和绿化带合理设置环境防护距离,另外要求企业在做厂房设计时,生产车间设计要考虑企业边界环境防护距离。涉气企业采取相应的废气收集、处理设施。

  4

  严格落实土壤和地下水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污染物全过程管理,按照“源头控制、过程防控、跟踪监测、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协同推进土壤和地下水环境保护工作。按照规定开展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监测,掌握环境动态变化,防止造成土壤和地下水环境污染。

  正在落实。

  5

  加强固体废物管理。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要求,落实固体废物分类收集、综合利用和处理处置等措施,防止造成二次污染。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立足于回收利用,不能利用的应按有关要求进行处置。危险废物的污染防治须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对危险废物管理的有关规定,送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

  已落实。入园项目已落实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和处理处置措施。生活垃圾由连州市政事务中心环卫股统一清运处理,一般固废和危险固废由企业自行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公司处置。

  6

  强化环境风险防范。不断强化各项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措施,定期开展应急培训及演练。涉及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应进一步强化运输、储存等各环节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防止化学品泄露。加快工业园及污水处理厂事故应急设施建设,园内企业应结合生产废水产生量及应急需求,设置足够容积的事故应急池,防止泄漏污染物、消防废水等进入周边地表水体,切实保障水环境安全。

  已落实。园区已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园区已建立以园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救援中心为核心,与地方政府和企业单位应急救援中心形成联动机制的三级应急救援管理体系,并落实有效的风险防范措施。2024年10月10日开展了应急演练。园区东北角已建成一座390m³的事故池,3100m³的应急池已于2024年11月建成投入使用。园区部分企业设有事故应急池,可防止泄漏污染物、消防废水等进入周边地表水体,切实保障水环境安全。

  7

  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环环评〔2020〕65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我省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粤办函〔2020〕44号)、《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建设项目环评制度改革举措落实工作的通知》(粤环函〔2021〕64号)等的要求,结合常规环境质量监测情况,按环境要素每年对区域环境质量进行统一监测和评价,梳理区域主要污染源和污染物排放清单,以及环境风险防范应急等情况,编制年度环境管理状况评估报告,并通过官方网站、服务窗口等方式公开、共享,接受社会监督。规划在实施过程中,发生重大调整或修编时应重新或补充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正在落实。2018年至今,每年定期编制年度环境管理状况评估报告并通过连州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共享并接受社会监督。

  8

  工业园内建设项目环评应认真分析与本规划、规划环评结论及审查意见的符合性。按照《关于深化我省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粤办函〔2020〕44号),工业园内符合本次规划环评结论及审查意见要求的建设项目,可实行环评告知承诺制、豁免环评手续办理、简化编制内容、优化环评审批服务、与排污许可制融合衔接等政策措施。在规划实施过程中,国家、省、市对入园项目环评、排污许可有新的改革举措及要求的,从其规定。

  正在落实。配合本级生态环境部门开展相关工作。

  9

  具体建设项目应严格落实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和生态环境安全,并严格落实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化学需氧量、氨氮等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替代要求。

  已落实。园区企业分批开展清洁生产和VOCs深度治理及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减排核算。

  10

  工业园内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应按照国家及省、市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分级审批有关规定,报有审批权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批。

  已落实。园区新、改、扩建项目环评文件均经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批。

  当前,园区在规划布局方面严格按照生态环境部有关文件要求,在合理的区间内搞开发建设,落实好生态保护红线;在企业引进落地方面严格环境准入制度,制订相应行业准入目录并按照该目录开展招商引资工作,守住环境质量底线;在开放资源共享的同时,把好监管的关口,让资源得到高效、合理的利用,压实资源利用上线。

  二、基础设施建设情况

  1. 园区已配套建成一座2×100m³LNG民族工业园液化天然气气化站,实现管道燃气供气规模12万方/天。

  2. 连州市九陂污水处理厂于2017年12月正式投入运营,首期设计处理规模为2000m3/d,主要污染物排放符合设计要求,达到项目环评要求的排放标准。2024年日均处理污水量约1454吨。规划建设纳污管网80km,已建成纳污管网15.9km。

  3. 由连州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代管的城南制水厂目前为园区企业供应日常用水,日供水规模达到3000m³/d,已建成供水管网20km。

  三、环境质量状况

  园区管委会严格遵照《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方案》文件精神,认真履行属地管理义务,积极配合执行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部署,引领园区企业落实“三废”治理措施,力保连州市实现2024年1~12月环境空气质量稳居清远市内各县(市、区)前列,在全清远市排名第6,连江水环境质量状况达到Ⅱ类标准。

  四、环境风险防范应急措施

  为进一步提高连州产业转移工业园突发环境事件的风险管控水平,有效防范园区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确保园区管委会能够及时开展应急处置等相关工作,切实降低工业园区环境风险,管委会已委托广东福荣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完成园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工作(备案编号:441882-2022-0042-LT)。

  五、建设项目情况

  2024年,清远民族工业园管理委员会按照园区规划环评以及清远市相关产业规划的要求,严格项目环境准入,引入或扩建项目均符合园区规划环评要求,符合清远市相关产业规划。截至2024年12月31日,园区共引进65个建设项目,全部建设项目均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其中:58个项目取得生态环境部门的批复,无禁止引入类项目;50个项目已通过环保设施的竣工验收并办理排污许可登记。

  六、环境污染事故情况

  本年度未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

  七、环保违法情况

  本年度园区企业不存在因重大环境违法问题移送生态环境部门处理的情况。


  附件:清远连州产业园区规划环评审查情况表



清远民族工业园管理委员会

2025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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