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烤烟生产工作,积极推进我市现代烟草农业建设,进一步推动连州烤烟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现依据2015年10月28日市政府召开的十四届75次常务会议审议和通过的《关于要求继续实行烟叶税返还的请示》的决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连州市烟叶生产管理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国家烟草专卖局提出的“市场引导、计划种植、主攻质量、调整布局”的指导方针和“狠抓基础、稳中求进、有效增长、持续发展”的指导思想,抓好技术落实,合理调整布局,注重规范管理,提高质量效益,促进我市烟叶生产的平稳健康发展。
二、编制背景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国家烟草专卖局提出的“市场引导、计划种植、主攻质量、调整布局”的指导方针和“狠抓基础、稳中求进、有效增长、持续发展”的指导思想,抓好技术落实,合理调整布局,注重规范管理,提高质量效益,促进我市烟叶生产的平稳健康发展。
三、编制过程
根据市政府的要求,我局(分公司)拟定了《连州市烟叶生产管理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发函向星子、大路边、丰阳3个镇和连州市财政局、统计局、审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局、法院、检察院7个单位征求意见,并在连州市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根据反馈意见进行完善,形成《连州市烟叶生产管理实施方案》。
四、工作目标
全市指导性烟叶生产种植面积为5400亩,烟叶收购计划任务量为15000担。其中,星子镇指导性种植计划面积4100亩,烟叶交售任务量11380担;大路边镇指导性种植计划 面积1120亩,烟叶交售任务量3120担;丰阳镇指导性种植计划面积180亩,烟叶交售任务量500担。
各种烟镇的具体种植计划及交售任务以烟农与广东烟草清远市有限公司连州市分公司签订的实际合同数量和约定的交售任务量为准。如遇国家或广东省烟草专卖局进行政策性调整,我市烟叶种植面积和计划任务收购量,则以广东省烟草专卖局、清远市烟草专卖局下发调整后的政策性文件为依据,并由连州市烟草专卖局结合烟叶生产发展整体布局调整需要、烟农种烟积极性、农户耕作水平和实际单产等方面情况,另行调整种植布局、分解计划种植面积和收购任务指标数,考核指标以调整后的数值为准。
五、主要内容
《连州市烟叶生产管理实施方案》包含我市烟叶生产种植、收购计划,对完成目标任务的考核指示和奖罚办法,以及市政府对烟叶生产和烟农的扶持、奖励措施。
广东省连州市烟草专卖局
2020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