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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州市系统防范化解道路交通安全风险“百日攻坚(第五轮)”行动方案的通知


来源:连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1-12-10 16:12:50 字体大小: 浏览次数:-

各镇(乡)人民政府,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连州市系统防范化解道路交通安全风险“百日攻坚”(第五轮)行动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道安办反映。


  


  连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1月25日        

  

连州市系统防范化解道路交通安全风险“百日攻坚(第五轮)”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清远市系统防范化解道路交通安全风险“百日攻坚(第五轮)”行动方案》,巩固前四轮“百日攻坚”行动和2021年以来各项道路交通治理工作成效,持续推进我市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彻底整治交通顽疾与新症,坚决预防和遏制较大(含)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现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行动时间

  2021年11月25日至2022年3月4日(共100天)。

  二、工作目标

  为保持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常态管、长效治”,坚持“问题导向、标准引领,标本兼治、疏堵结合,协同推进、联动治理”的原则,针对前四轮“百日攻坚”行动发现的我市道路交通安全顽瘴痼疾和短板弱项,围绕风险管控、摩电整治、农村固本强基、国省道示范路建设、交通安全宣传等五大重点工作开展攻坚战,确保我市事故预防“减量控大”、“系统防范化解道路交通安全风险”等工作走在全省前列。

  三、工作任务

  (一)开展“风险管控”攻坚战

  1.实行“四车四码”平台管理(牵头单位:各镇乡人民政府、市教育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应急管理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各镇(乡)人民政府、市教育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应急管理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部门要于2021年11月30日前将“四车四码”管理推广至全市各学校、各运输企业和各乡镇地区,加大群众对“安全码”的关注度和扫码量,同时利用“安全码”落实相关监管工作。

  2.开展危化品运输车辆“三个一”常态管理(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公安局)。2021年11月30日前,由市交通运输局牵头,组织应急、交通运输、公安等部门制定危化品运输车辆“三个一”常态管理机制,从12月起每月在全市开展1次全覆盖的危化品运输企业联合专项检查、1次危化品车辆交通事故处置应急演练、1次危运从业人员专业知识能力培训。每次专项检查内容必须涵盖:危运从业人员资格和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对上一轮行动摸排的辖区危运从业人员底数实行动态管理,全面掌握详细情况,及时注销已过期、失效、不具备资质的危运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件;ƒ常态化检查企业电子运单,对未按规范填写电子运单行为依法予以行政处罚。行动期间,全市危化品车辆及其驾驶员“六率”需达到100%,涉危化品运输车交通事故同比要下降50%以上。市应急管理、交通运输、公安等部门要共商探索完善危化品行业规范及操作守则,切实提高专业驾驶和应急处置能力。

  3.坚持高风险运输企业分级约谈机制(牵头单位: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应急管理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照“百日攻坚(第四轮)”行动的工作措施,常态化落实高风险运输企业分级约谈机制。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每月5日前,将重点客货运高危企业14项交通安全预警风险、高风险企业名单及时推送交通运输、应急、住建等行业主管部门,督促重点企业、重点车辆隐患必须在当月30日前清零,并在次月4号前汇总上报市道安办。行动期间,全市涉货车超载的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要同比下降10%以上,每月高风险企业数环比“百日攻坚(第四轮)”行动下降50%,杜绝运输企业连续2个月或以上处于高风险状态。

  4.推广应用货车右侧盲区监控设备(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财政局。借鉴广州、东莞等地工作经验,由市交通运输局牵头,联动公安、住建、财政等部门进一步扩大推广货车右侧盲区监控设备应用,分步试点开展全市重型货车安装货车右侧盲区监控设备,从技术上最大程度地弱化盲区影响。

  (二)开展摩电隐患攻坚战

  1.持续开展无牌无证摩电交通违法专项整治(牵头单位:各镇乡人民政府、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动期间,市道安办在前四轮“百日攻坚”行动摩电户籍化管理的基础上,制定摩电户籍动态更新管理机制,由各镇(乡)人民政府落实执行;各镇(乡)人民政府要加大摩电“奖补报废”政策力度,加快消化辖区内无牌无证摩电存量;常态化开展无牌无证摩电“断油、断修”行动,凡涉无牌摩托车亡人事故的,一律追查油源。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要持续通过明查、暗访的手段,持续督导摩电商家“带牌销售”情况,及时为商家简化上牌手续和解决遇到的问题。行动期间,除网购车辆外,各地“带牌销售”国产的摩托车、电动车要保持占当地当月注册登记数的90%以上。每月25日前,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要梳理本月辖区“带牌销售”注册登记率最低的5名摩电销售商家,进行公示曝光,并抄送市市场监督局联合督促监管。

  2.在全市开展摩电“头盔行动”(牵头单位:各镇乡人民政府、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为确保摩电头盔佩戴率要提高至90%以上,在全市开展“买车、买保险送头盔”、“街口、路口租借头盔”等活动。2021年11月20日起,从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始带头落实“头盔行动”,所有工作人员驾驶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一律按要求佩戴安全头盔,给广大社会起表率作用。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全市快递外卖企业、工厂和“百日攻坚(第四轮)”行动中评选的交通安全文明示范村居、街镇范围内拒绝无牌无证、驾乘人员未戴安全头盔的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进入。

  3.重点整治快递、外卖行业摩电车辆交通违法(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行动期间,市市场监督局、市工信局、市公安局等部门需严格落实《清远市外卖、快递车辆交通安全管理机制》(清道安办〔2021〕74号),参照英德市的做法,在12月1日前建立起外卖、快递车辆管理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成立行业管理主体,形成多部门会商机制。以联席会议为主体,推动常态化落实快递外卖行业摩电车辆交通违法四级处罚机制。行动期间,外卖、快递行业摩电车辆要100%落实“行车卫士”安装工作。于每月25日前将落实抄告及联席会议运作情况报送市道安办。

  (三)开展农村交通安全固本强基攻坚战

  1.调整考核内容牵头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市委政法委综治办在2021年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综治(平安建设)考核中,道路交通安全考核项目增加农村交通安全考核比重,比例不低于30%。

  2.增加农村交通班次(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地区重点时段群众出行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交办运函〔2021〕934号),鉴于农村道路条件差,客源分散、运输成本高,经营效益低等因素,市人民政府、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在重大节点加大扶持力度,给予财政补贴,增开农村客运班次,提高农村交通班次,确保春运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市交通运输局在2022年1月8日前将增设线路和班次报至市道安办。

  3.加强农村交通基础建设(市公路事务中心、市公安局)。2021年12月8日前,市公路事务中心、市公安局要深入排查农村基础道路情况,选取近五年发生过亡人交通事故的点段作为重点整改路段,通过增设标志标线、测速监控设备、急弯预警提示设备等,提高隐患路段的整改能力。

  4.继续深化“两站两员”标准化建设(牵头单位:各镇乡人民政府、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公安局要充分利用劝导站视频监控系统,建立视频巡查工作台账,并每月通报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应用情况,纳入“两站两员”日常考核管理与劝导员工资补贴相关联,市道安办将每月对考核情况专门通报1次,请各镇(乡)人民政府严格落实“两站两员”补贴发放,严格落实《清远市农村交通安全管理“两站两员”八项措施》(清道安办〔2021〕7号),各镇(乡)人民政府要于每月20日前将落实情况报送市道安办。

  5.加强农用拖拉机违法打击(牵头单位:市公安局、市农业农村局)。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牵头,联合市农业农村局每月开展不少于2次农用拖拉机交通违法专项整治,各地农用拖拉机违法查处量同比上升10%以上,确保涉农用拖拉机交通事故零发生。

  (四)开展国省道交通文明示范路创建攻坚战

  1.在全市推广应用先进经验(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公路事务中心、市公安局)。2021年12月10日前,交通运输、公路事务中心、公安等部门要组成工作专班,推广应用107国道国省道交通文明示范路的建设经验,选取辖区范围内10公里国省道路段进行示范路建设。对选取的示范路段内6类国省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点段进行一次全面重新排查,列出隐患清单、制定治理计划;行动期间,辖区各项隐患治理进度须达100%以上。

  2.加大科技设施投入(牵头单位:市公路事务中心、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行动期间,要按照国省道沿线“每10公里1处视频监控、1处卡口系统”“主要平交路口、穿村过镇重点路段、交通事故多发路段,视频监控100%覆盖”标准建设;沿线交警中队数字警务室100%完成建设并投入使用;在辖区国省道双向2车道完成3处弯道预警装备建设。在国省道或县乡道中推广建设符合部颁规范要求、反光度高的标志、标线,黄闪灯以及轮廓标、线型诱导标等反光警示标志标识,提高安全行车系数。

  3.集中清理遮挡视线绿化(牵头单位:各镇乡人民政府、市交通运输局、市公路事务中心、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路事务中心等部门对辖区国省道两侧所有遮挡交通指示标志的树枝、树叶等进行一次全面修剪,无法修剪的将其迁移种植。制定每年开展2至3次的排查计划,集中清理遮挡视线绿化。

  (五)开展交通宣传阵地攻坚战

  1.高位推动主题交通安全宣传活动(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2021年12月31日前,由市委宣传部组织各级党政机关部门领导、企业、高校、街镇等各部门、各行业负责人拍摄“交通安全宣传员”“春运交通安全”主题宣传片,形成“一盘棋”带动效应。

  2.搭建交通安全宣传“大矩阵”(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2021年12月31日前,由市委宣传部牵头组织各级道安办成员单位,搭建交通安全宣传矩阵,行动期间组织2次或以上以连州市人民政府的名义联合举办“全民参与文明交通”为主题的大型线下或线上活动。

  3.推动本土传播交通安全宣传(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各镇乡人民政府)行动期间,利用全市各镇行政村、社区的“乡村新闻官”,用本土语言传达交通安全常识及典型事故案例教训,以点带面,接地气宣传,每个社区、行政村要组织每月1次的主题宣传活动。组建交通安全宣传“点对点”宣传队伍,常态化深入机关、学校、企业、社区、家庭、农村、网络、高速公路服务区等开展主题宣传活动。

  4.建立交通安全宣传“素材库”(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2021年12月31日前,市委宣传部建立一个全市共创共享共用的交通安全宣传素材库,开展全市作品征集活动,征集一批群众喜闻乐见、易于传播的海报、短视频、动画、音频等交通安全宣传产品,包括具有本地特色和本土案例,原创推出微电影、主题曲、H5等系列宣传产品,供相关部门宣传使用。

  四、工作要求

  (一)善用利器,深化责任倒查。

  1.建立交通事故深度调查专业队伍。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责任事故深度调查和责任倒查工作的通知》(粤安办〔2021〕203号)的要求,2021年11月30日前,由市应急管理局牵头,组织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力量,建立一支不少于10人的交通事故深度调查专业队伍。2021年12月31日前,开展一次加强道路交通事故调查业务培训,全面提升事故调查工作水平。

  3.强化“百吨王”违法倒查工作。行动期间,每月现场查处“百吨王”和80-100吨(不含100吨)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要达到事故预防“减量控大”目标任务,并严格落实《清远市“百吨王”货车超载案件倒查六项措施》,推动责任倒查,举一反三,倒逼源头隐患问题整改。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要于每月15日前将落实情况报送市道安办。

  (二)强化指导,督促责任落实。市道安办将对方案要求的重点任务目标实现情况定期通报,还将组织各有关部门,通过现场会、“开小灶”、试点等措施,加大集中整治攻坚力度,对工作成效进行督导。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要坚决执行市道安办下发《关于强化清远市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处置和调查问责“两项机制”的通知》的工作要求(清道安办〔2020〕32号),严格落实亡人事故深度调查和领导到场“一二三”处置“两项机制”,并于每月5日前将上月死亡1人以上事故深度调查报告及领导到场情况汇总上报至市道安办。

  (三)加强沟通,强化信息报送。各镇(乡)人民政府、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与市道安办加强沟通联系,定期反馈“百日攻坚”行动进展情况,每月25日前向市道安办报送对应项目具体工作开展情况。镇(乡)人民政府、市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于2022年218日前向市道安办报送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百日攻坚(第五轮)”行动工作总结。(联系人:陈定军,联系方式:19865205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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