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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州市人民政府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来源:连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9-01-10 16:56:43 字体大小: 浏览次数:-

  2018年以来,我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清远市委、市政府印发的《清远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以及连州市委、市政府印发的《连州市贯彻〈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的实施方案》,扎实推进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进展。

  一、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坚持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始终坚持在市委的领导下,严格执行《连州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连州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议事规则》,进一步完善国有资产处置、土地出让、资金拨付、干部监督等管理制度,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市委、市政府制定出台《连州市2018年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点》,并以市政府名义印发《连州市2018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具体部署了八大任务共38项具体任务,确定了每项任务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有力保障市各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确保法治建设相关工作顺利实施。我市将建设法治政府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调整成立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挂帅的连州市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和以市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召开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研究部署有关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治市工作。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经常带头深入基层调研指导法治政府建设、依法治市工作,亲自解决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推动各项工作有效有序开展。

  (二)完善落实行政重大决策体系。健全落实政府法律服务体系。以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法制机构为主导,通过聘请兼职法律顾问、购买法律服务等方式让专业法律人士有效参与,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全市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落实“一培训两讲座”,全年为市政府领导干部集中开展法制讲座2场,推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全覆盖,有效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印发《连州市人民政府重大政府决策事项听证目录(2018年修订版)》,涉及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或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政策等国计民生的重大事项均经过公众参与、专家论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坚持邀请市人大、市政协领导参加市政府常务会议。坚持合法性审查制度。坚持市政府重大决策事项必须在会前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会议讨论、作出决策,坚持法制机构负责人全程列席市政府常务会议制度。全年为市政府决策出具法律意见书313件。

  二、积极推进政府职能转变

  (一)做好省、市强县放权对接工作。加快“数字政府”建设,完成全省政务服务网切换上线,公布的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全部进驻行政服务中心办理并授权基本到位,实现流程再造,简化程序,缩短办事时限和排队时间,推进改革落地。截至目前共有1044项审批和服务事项进驻行政服务中心,已承接上级下放或委托事项共67项,清远市市直有关部门下放或委托给我市实施的职权事项共115项。同时将相对应的窗口授权书、一次性告知书、审批流程表等进行同步更新;清理规范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5项。

  (二)健全权责清单管理模式。在全面完成市直26个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编制和公开工作后,我市大力推进镇级政府权责清单编制工作,形成《连州市乡镇权责清单(稿)》,涉及经济发展、社会管理、公共服务、基层民主等共254项,推进基层政府权责一致,规范办事程序。

  (三)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改变重审批轻监管的行政管理方式,把更多行政资源从事前审批转到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上来。按照权责对等、权责一致和“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印发实施《连州市贯彻落实国务院<“十三五”市场监管规划>和<广东省市场监管现代化“十三五”规划实施方案》,建立市场监管部门间联席会议制度,厘清审批和监管权责边界,强化落实监管责任,健全信息衔接机制。大力推动“互联网+监管”信息化建设,“信用连州”共归集36个部门,227类信息资源,共计424928条数据。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各部门制定了“双随机、一公开”方案,实现随机抽查工作“全程留痕”可追溯。利用工商系统“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将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等信息通过网络平台进行警示。上一年度全市共有296户市场主体被列入异常名录,将125户企业列入严重违反失信名单,并全部上网公示。实施公共资源交易过程电子化,完成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平台对接,国土资源交易、建设工程交易、综合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四大业务板块实现上线运行,实行全过程监督。

  三、及时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及清理工作

  (一)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报备和清理工作。印发《连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及管理办法》《市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制定流程图》,认真执行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制度,全面落实有效期制度,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公开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2018年以来,连州市政府制发并及时向连州市人大常委会报备规范性文件10件。

  (二)进一步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根据上级有关文件和通知要求,我市开展了“民营经济发展”“产权保护”“公平竞争”“军民融合发展”“生态环境保护”“证明事项”等六项专项文件清理工作。今年,共清理出3份拟修改的涉及“民营经济发展”,4份已废止和6份拟修改的涉及“产权保护”,1份拟修改的涉及“公平竞争”,保留1份和废止1份涉及“军民融合发展”,10份已废止的涉及“生态环境保护”的政府规范性文件。

  四、持续深化建设服务型政府

  (一)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全面清理烦扰企业和群众的“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等各类无谓证明,大力减少盖章、审核、备案、确认、告知等各种繁琐环节和手续。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能通过个人现有证照来证明的一律取消,能采取申请人书面承诺方式解决的一律取消,能被其他材料涵盖或替代的一律取消,能通过网络核验的一律取消,开具单位无法调查核实的证明一律取消。开展“减证便民”专项行动以来,清理涉及9个部门共37条证明事项。其中公安局2项、民政局12项、社保局2项、人社局3项、卫计局12项、市场监管局2项、消防大队2项、残联和工会各1项。对确需保留的证明事项,逐项列明设定依据、索要单位、开具单位、办理指南等,严格实行清单式管理。对保留的证明,加强互认共享,减少不必要的重复举证。

  (二)大力推行审批服务集中办理。深化“一门式、一网式”政务服务模式,进一步推动审批服务事项进驻大厅统一办理。将部门分设的办事窗口整合为综合窗口,完善“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工作模式,实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实现“一窗通办”。根据企业和群众办件频率、办事习惯,不断优化调整窗口设置。对涉及多个部门的事项,建立健全部门联办机制,探索推行全程帮办制。通过预约、AB岗位制度等办法,为企业和群众办事提供错时、延时服务。全年通过综合受理和协同调度平台共办理业务9358宗,办结率100%。同时,在民族工业园分设企业服务中心,将143项涉企服务事项集中办理;完成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十统一”标准化,共进驻35个部门标准化事项7454项(含行政权力十类事项与公共服务事项)。

  (三)创新便民利企审批服务方式。逐步落实“证照分离”改革,实施“多证合一”,扎实推进“照后减证”,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3.5个工作日。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和变更全面实行“备案+负面清单”的管理模式。推行企业简易注销登记,全面推进全程电子化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开通银政直通车服务,放宽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进一步提高注册登记便利化水平。实行企业投资项目“四个集装箱”并联审批,项目立项和投资额增长较快。全面推动在建工程领域审批时限再度压减。养老金待遇领取资格认证下放至镇(乡)和村居,积极推进网络、手机APP等新的认证渠道,开通城乡居民医疗自助缴费系统。

  五、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

  (一)开展案卷评查工作。由市法制局联合市法院、检察院、公安局等单位法制机构负责人对市场监督管理局、国土资源局等24个单位的197件执法卷宗进行全面评查,案卷评查优良率达87.5%,合格率100%,及时反馈被评查单位,要求被评查单位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并严格按照方案抓好整改,收到良好效果。

  (二)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依法受理行政复议案件,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要求,依法受理、依法审查,并综合运用书面审理、实地调查、听证等多种方式,规范案件审理程序,以法明理,提高案件办理质量,提升行政复议工作实效,力争做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今年来,市政府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5件,受理10宗。经审理,维持行政复议决定件7件、撤销行政复议决定2件、终止行政复议申请1件,纠错率22.22%。

  (三)积极做好行政诉讼工作。连州市人民政府本级行政应诉案件共23件,市政府领导同志带头出庭应诉5宗,出庭率为21.7%。市政府及市直各行政机关都自觉接受司法监督,严格按照国务院、省政府有关行政应诉的规定,行政机关负责人积极出庭应诉,市政府领导带头出庭应诉,并按时提交证据,履行应诉职责,虚心采纳司法机关建议,自觉接受法律监督。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创新基层治理机制。完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中心+网格化+信息化”建设全面铺开,办结网格事件6360件,基本实现镇(乡)的事务处理、矛盾纠纷和群众咨询、投诉举报在基层解决。深入推进“飓风2018”,全民开展扫黑除恶和禁毒工程,刑事拘留违法犯罪嫌疑人390人,有效遏制五类犯罪发案势头,实现“一强二升三降”目标。四套班子挂点督导食品药品和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开展“百日攻坚”行动,推动基层责任落实有力,牢牢守住不发生重特大事故底线。

  (二)完善多元化矛盾化解机制和大调解机制。完善行政调解、行政裁决、仲裁制度。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院处理案件99宗,涉及劳动者人数565人,为劳动者挽回经济损失1085.98万元,有效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推进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28名专职调解员调解案件52宗,成功46宗。深入开展法律援助,法律服务大厅正式投入运行,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13件,接待来电来访356人次,较好的缓解了群众打官司难的问题。办理公证593件,在预防纠纷,减少诉讼,稳定社会经济、民事秩序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三)基层法治意识不断提升。以开展“七五”普法为契机,深入推进基层普法全覆盖、无死角,不断提升基层干部和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治思维。打造“门楼下的法治大讲堂”法治宣传品牌特色,兴办宣讲活动246场次。开展“蓝丝带 平安法治进万家”系列活动10场次,印发小册子5万多份,覆盖市民6.2万人次。同时大力开展“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工作,37名驻村(居)律师服务群众1291人次,提供服务827件次,有效提高基层自治管理的法治化、科学化水平。

  八、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

  (一)强化法律监督。认真贯彻落实依法行政报告制度,年度向清远市政府和连州市人大汇报依法行政工作情况及下一年依法行政工作计划。认真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议案)45件、政协委员提案79件,做到件件有答复、件件有着落,建议提案办理满意率达100%。对市人大常委会开展的专项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检查以及市政协的有关调研工作,做好精心准备、积极配合,对视察、调研中形成的意见、建议,及时研究,认真落实。自觉接受司法监督,及时落实司法建议及意见。

  (二)深化行政监督。建立健全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加大政府投资审计力度,加强涉扶贫、环保等民生专项资金审计,提出审计意见和建议26条。优化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对行政审批过程实时同步监督,实现阳关审批。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有关规定,严格落实监察等相关法律及纪律处分条例,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292件次,其中本级受理192件次,立案查处违纪案件139件139人,结案98件98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95人。推进“勤廉工程”,全市勤廉监督室接访群众480人次,查实立案25件。深入开展“正风”行动和“公述民评”活动,明察暗访78次。

  (三)自觉接受社会舆论监督。积极回应各类诉求和反映,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监督政府的权利。市党政领导同志亲自下访接访,市直机关上线政风热线,就社会热点、民生问题等直接回应提问,接受监督。同时,加大对行政权力运行、财政资金使用、重点投资项目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主动接受监督;12345政府热线平台共答复群众来电4021件次。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面临的困难还不少,离省市要求、离广大人民群众的期待仍有不小的差距,很多工作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和深化。比如,制度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推进不平衡,行政执法程序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法治思维有待提高;法制队伍力量不足、能力不强的状况仍然存在,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的艰巨任务还不相适应等等。这些问题,有待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面对、加以改进。

  2019年工作思路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的要求,到2020年要基本建成法治政府,时间紧、任务重。2019年,我市精准发力,从思想更统一、决策更民主、制度更健全、执法更规范等四个方面着手,推动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着力坚持全面依法治市的指导思想。统一思想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全面依法治市。把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依法治市全过程和各方面,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依法治市、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市有机统一。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要求各镇(乡)、各部门必须严格按照《连州市贯彻〈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的实施方案》部署的进度安排,推进全面依法治市,为推动连州加快打造大湾区经由清远辐射内地的“北大门”提供法律保障。

  (二)着力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是确保政府决策正确的关键,也是法治政府建设目标的基础要求。一要全面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重大行政决策听证、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的相关规定,要求本级政府以及我市各镇(乡)、各部门结合自身实际,进一步健全依法科学民主决策的决策机制,实现重大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二要把合法性审查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法定程序和刚性约束,落实到本级政府及各镇(乡)、各部门工作中。三要深入推进法律顾问制度。督促各镇(乡)、各部门须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不要把政府法律顾作为推进工作的“利器”,充分发挥其积极作用。

  (三)着力加强依法行政制度建设。制度建设是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基础和根本。一要结合机构改革,进一步加强法制机构建设,充分发挥法制机构在文件审查、行政复议、行政应诉中的主导作用。二要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严格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加大日常检查与重点督查力度。

  (四)着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各镇(乡)、各部门必须秉承“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基本准则,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一要加强重点领域执法监管。突出问题导向,开展专项治理,加大对环境污染、食品药品安全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领域的执法监管力度,切实履行政府职责,保障群众利益。二要进一步完善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健全“两法衔接”机制,深化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推进行政执法公开,全面提升执法行为规范度与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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