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民族工业园启动区控规局部调整(2021年)》已按法定程序经连州市人民政府颁布实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八条及《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二十四条之规定,现对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规划范围:清远民族工业园启动区位于民族工业园北侧,北侧毗邻连州城区,西南侧为连南县城。本次局部调整区域东至兴连大道和107国道,西抵九陂河、大旱坪,北至江夏圳、新寨(高堆路南侧),南至谷禾塘村。
二、批准文件:连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实施《清远民族工业园启动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2021年)》的批复(连府函〔2022〕31 号)
三、实施时间:自批准之日(2022年4月18日)起
四、规划内容:见附件
附件:清远民族工业园启动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前后对比图
清远民族工业园管理委员会
2022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