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对档案信息的利用需求,充分发挥档案存史资政育人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条例》以及《国家档案馆档案开放办法》等相关规定,连州市档案馆依法依规做好馆藏档案开放工作,即日起向社会开放一批馆藏档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开放档案范围
本次开放档案为自形成之日起满25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馆藏文书档案,涉及革命历史档案、市委办公室、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等31个馆藏全宗共计4669件档案。
二、开放档案利用手续
1.中国公民和组织持本人身份证、工作证或单位介绍信等合法有效证件,均可到本馆查阅。
2.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台湾同胞和海外侨胞凭回乡证、护照、身份证等有效证件,经本馆同意,可利用已开放档案。
3.外国人和外国组织,按照《国家档案馆档案开放办法》,经本馆同意,可利用已开放档案。
4.开放档案的复制、出具证明、咨询、公布、出版等,按有关规定执行。
三、服务时间
1.除法定节假日(含周六、周日)外,正常上班时间均可查阅。
2.法定节假日(含周六、周日)如有特殊情况确需查阅,可提前通过本馆查档电话提前预约。
连州市档案馆查档电话:0763-6678650。
特此公告。
连州市档案馆
2025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