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食用农产品进入市场销售环节后的质量安全监督工作,强化食用农产品安全风险防控,根据《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5年全市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在落实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的基础上,以“预防为主,风险管理”为原则,对市场销售食用农产品开展快速检测(以下简称快检),及时发现可能存在质量安全隐患的问题食用农产品(以下简称问题产品),督促市场开办者、食用农产品销售者依法依规处置问题产品,进一步防控我市食用农产品销售环节质量安全风险。
二、工作内容
认真制定快检工作计划,科学明确快检重点项目,规范严谨开展工作,切实发挥快检发现可疑产品快的特点,以技术手段强化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监管,提升监管效能。
(一)开展快检的主体和总任务数
1.2025年连州市开展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的零售市场共8家,分别是:连州市人民路市场、连州市南门市场、连州城北市场、连州市城西市场、连州市商业广场、连州市金源市场、东陂镇东陂市场、星子镇星子市场,同时对其他的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开展快检,确保完成计划任务总批次数量。
2.快检总任务批次数量以检验项次统计。结合食用农产品上市销售的季节性特点,科学选定品种,年度内覆盖水产品、蔬菜、水果等消费量大的食用农产品。除市场休市和淡季、休渔期等时间节点外,零售市场原则上每周开展快检不少于3天,并关注节假日消费特点,有所侧重加强开展快检。2025年连州市快检任务总批次数量是21600批次。
(二)开展快检的重点品种和重点项目
参考省局在相关文件中明确的《食用农产品快检重点项目清单》组织开展快检,原则上检测项目对应重点品种快检批次所占总批次数比例不少50%。每个水产品样品原则上检测1个项目,最多不超过2个项目。水产品抽检品种应覆盖市场内售卖的鱼、虾、贝等重点品种。果蔬类产品快检要结合运用酶抑制率法(分光光度法)和胶体金免疫层析法(胶体金试纸条),采取胶体金免疫层析法检测果蔬的批次数量原则上应不少于果蔬实际完成批次数量的50%。
(三)开展快检试剂的采购和管理
省局下发的快检专项资金,主要用于购买快检试剂、快检耗材、食用农产品样品等工作费用支出的补助,要严格落实快检专项资金专款专用,同时按照清远市局财务序时进度要求支出。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综合历年快检工作所掌握的情况、质量评价结果等因素采购试剂,把好试剂采购关,并严格做好快检试剂出入库台账。
(四)开展快检的方式
1.开展快检要有相应设施设备和制度。快检单位应具备相应设施设备和环境条件,并制定快检人员培训、设施设备管理、操作规程等制度。
2.快检操作人员要经过专业培训。快检操作人员应经过食品检验检测专业培训,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掌握快检操作规范、质量管理等知识和技能。委托开展快检的连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要对机构的培训工作开展监督检查。
3.严格规范抽样和快检。抽样人员发现无合法来源的食用农产品不得抽样并立即报告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处理。发现无承诺达标合格证或者其他质量合格凭证(市场开办者已落实入场查验快检合格除外)食用农产品的,报告市场监管部门督促市场开办者严格落实管理责任。快检操作人员应记录快检食用农产品和被检测单位(或摊位)名称、供货方姓名及联系电话、检测项目、检测时间、检测结果、快检试剂、检测人员签名等信息。通过快检仪器生成的检测结果,应作为原始记录存档,对无法作为原始记录长期保存的检测结果,应通过拍照等电子化方式存档。快检操作人员及所在机构对快检过程、数据、结果信息的真实、完整和可追溯负责。抽样量原则上不得少于50g,留样时间不得少于48小时。要定期对快检设备进行维护或校准,确保快检设备正常运作。
4.严格按标准要求报送快检数据。组织开展的快检数据要于当天内上传至广东省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管系统(以下简称省局系统),由于停电、设备故障等特殊原因,可在48小时内补录。
5.及时准确公布食用农产品快检信息。组织开展的快检无特殊情况应于当天上午10:00前完成并及时将快检结果送达市场开办者、销售者。市场开办者、销售者应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通过公示栏或电子屏幕等公布快检结果信息。公布的食用农产品快检信息应包括样品名称、被检测单位(或摊位)、检测日期、检测项目(注明俗称)、检测结果、判定结论等。公布的食用农产品快检信息应真实、客观、易懂,不得误导消费者。
6.妥善处置食用农产品快检发现的问题产品。食用农产品快检结果表明可能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被抽查的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应立即暂停销售相关产品。对快检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快检结果时起四小时内申请复检,复检不得采用快检方法,复检期间应暂停销售。销售者认可快检结果的,由监管部门或受委托开展快检的机构现场监督销毁并记录留存问题食用农产品销毁数量、产地、销售者、销毁方式等内容,留存销毁影像信息;涉及入场销售者的也可由市场开办者落实管理责任进行销毁或者无害化处理。
7.加强跟踪监管与信息共享。对快检发现问题产品的食用农产品销售者,连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要及时跟进监督检查或结合年度食品抽检任务委托符合法律规定的食品检验机构进行检验。要督促食用农产品销售者严格落实进货查验主体责任,督促市场开办者严格落实管理责任,加强准入把关,并与上游部门加强信息共享。
三、时间安排
(一)2025年1月至4月,按照《连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4年连州市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工作方案》要求开展快检工作,并完成2025年度快检试剂和快检服务采购委托等工作。
(二)2025年5月至2026年4月,按照本方案要求全面开展快检工作,结合“你点我检”等活动积极开展食品安全科普知识宣传。
(三)2025年6月至12月,省局将委托专业机构对快检工作开展监督和质量评价,对质量评价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将及时通报要立行立改。同时要结合工作实际,定期对辖区内快检工作情况开展检查,防范数据作假、工作未按规范开展等问题,保障快检工作按要求规范开展,发挥应有的作用。
附件:《2025年连州市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工作方案》政策解读.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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