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加强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实施意见》(粤财农〔2022〕98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强化乡村振兴项目管理,现对连州市2026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一、公示时间:6月15日—6月21日,共7天。
二、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反映公示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当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当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反映问题要有事实根据,不得借机诽谤诬告。
三、联系单位:连州市农业农村局,联系监督电话:6639099。
附件:连州市2026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明细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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