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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连州市2017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方案的通知


来源:连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17-05-22 00:00:00 字体大小: 浏览次数:-

各镇(乡)政府,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按照国务院安委办、省安委办相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市安委办制定了《连州市2017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辖区、本部门、本单位实际情况,认真组织实施。并传达到辖区(辖管)企业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连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7522

 

 

 

连州市2017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

生产万里行活动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全社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牢固树立安全发展观念,大力营造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舆论氛围,进一步提高全社会整体本质安全水平,根据国务院安委办、省安委办及清远市安委办有关“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要求,市安委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安全生产工作重要决策部署,通过集中开展一系列深入基层、贴近群众、面向社会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推动企业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知识,有效预防和减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为连州经济社会发展及各项工作提供稳定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活动主题

  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三、活动时间

  (一)“安全生产月”活动时间为201761日至630日。各镇(乡)、各部门、各企业要确保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贯穿全年。

  (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自201761日开始,11月底结束。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连州市“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指导委员会,指导委员会主任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钟振平同志担任,副主任由市安委办副主任、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彭继文和市安委办副主任、安监局局长龙伟华同志担任。指导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安委办(市安监局),具体负责“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工作。

  全市各镇(乡)、各部门、各单位和广大企业,要参照市安委会做法,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指导机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五、安全生产月活动主要内容

  (一)开展“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日活动

1.主会场活动。616日,在市政府二号办公楼楼下举办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主会场活动。现场咨询活动包括面对面宣传、发放资料、接受举报投诉等内容。参与现场活动的各单位要组织好安全常识互动活动,并现场受理群众安全生产举报投诉。(市安委办主办,安监、消防、市场监管、总工会、文广新、旅游、交警、住建、交通运输、教育、卫计、国土、城综、社保、供电等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参加,连州电视台宣传报道)

  2.各镇(乡)设置分会场。活动场所选择在重点企业、人口密集社区、商场广场等人群流动大的地方举办,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尽量扩大活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各镇(乡)人民政府负责)

  (二)开展主题宣讲活动

在“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各镇乡、市直单位要广泛开展专题宣讲活动,深入企业、机关、学校、社区、农村,宣讲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和安全生产技术知识,包括有关交通、消防等安全法律、法规、规章,促进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各镇乡、民族工业园、市直有关单位负责)

  (三)开展行业特色主题安全宣传周活动

  结合连州安全生产实际和往年活动经验,6月份开展四大行业特色宣传周活动。

  1.开展“交通安全周”活动。组织汽车客运站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设置宣传点,并利用公交车身、公交车载视频、公交站牌、出租车等载体广泛开展“平安交通”宣传;重拳整治交通违法行为,重点开展治理超限超载、涉酒驾驶、不文明交通行为等活动。(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交警大队负责)

  2.开展“消防安全周”活动。以用电、用火、用油、用气的消防安全知识为宣传重点,利用火灾案例警示教育、重点单位人员培训等方式全方位开展。(市消防大队负责,市消安委成员单位配合)

  3.开展“建筑工程物管安全周”活动。加大对房屋建筑工程、交通工程、水利工程等在建工地从业人员的安全宣教,指导督促各建设施工现场,做好安全生产环境布置工作,特别要借助施工工地的围挡开展安全生产宣传;要指导各物业管理单位加大监管力度,加强住宅小区内部的安全宣传,尤其是燃气使用安全、电梯使用安全、杜绝高空抛物等内容的宣传。(市住建局牵头负责,市交通运输局、水务局、公路局等部门配合)

  4.开展“特种设备安全周”活动。重点针对电梯、压力容器、起重机械、游乐设施全面开展专项整治及特种设备安全知识普及活动。(市市场监管局负责)

  其他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职责分工,针对不同群体设计组织开展特色专题安全宣传活动。如市安监局、市卫计局开展职业病预防宣传活动、市供电局开展用电安全宣传活动、市教育局组织开展“平安校园”活动、市文广新局组织文化娱乐场所安全生产公益宣传、市水务局开展“三防”应急救援知识宣传活动、市气象局开展气象灾害防御宣传活动等。

  (四)开展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系列活动

  1.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公开课活动。企业主要负责人结合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现状,围绕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全体员工上一堂安全生产公开课,谈认识、讲体会,定措施、严承诺,为全体员工作出表率。

  2.开展一系列企业安全文化创建活动。结合实际,提炼本单位的安全文化与安全理念。通过开展安全知识竞赛、安全技能比武、安全承诺签名、班组交叉检查、制作岗位明白卡、“安全红线意识”大讨论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各类安全活动,营造人人参与、个个争先的良好氛围,

  3.组织一轮企业内部事故隐患自查自报及治理活动。积极发动员工查找本岗位存在的风险隐患、主动分析原因、提出有针对性的措施,最终落实整改,从而增强企业从业人员对隐患辨识和治理的能力和水平。

  4.举办一次事故警示教育活动。通过组织观看和讲解安全生产事故案例等形式,引导员工结合自身经历谈体会、说感受、讲安全,进一步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

  5.开展一次应急预案演练活动。演练过程中企业负责人应亲自参与,现场指挥,并将演练与加强从业人员的应急救援培训相结合,提高员工的自救、互救能力。

  6.开展一轮企业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活动。组织企业员工,特别是一线从业人员开展一次结合从事岗位的安全教育培训活动。

  (请各镇乡和市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通知、督促本行业、本辖区各类企业认真组织开展。)

  (五)开展全民安全素养提升活动

 1.组织参加广东省“安康杯”竞赛活动。积极组织参加2017年广东省“安康杯”竞赛活动(4月—11月),以“教育培训强基础,隐患排查保安康”为主题,开展职工安全卫生知识学习和竞赛等活动。(市总工会、安监局负责)

2.积极动员全市企业参加“安全生产主题微电影”作品征集活动。以“给我安全感”为主题,通过自己演、演自己的方式创作拍摄安全生产主题微电影,反映强化安全管理、增强安全责任、提高安全技能、规范安全行为的典型经验。优秀作品将通过工人在线、省安全监管局微信公众号、南方网等媒体开展“优秀安全生产微电影展播”活动。(市总工会、安监局负责)

3.积极动员全市企业员工参加“安全月征文”网络活动。6月份在南粤安全文化网,面向基层作业人员征集与安全生产月有关的精品文章、优秀诗歌,参赛作品择优推荐在《广东安全生产》杂志或者南粤安全文化网上发表,给予稿酬奖励。市安监局负责

4.开展安全生产知识微信宣传活动。6月份在微信公众号开展为期一周的安全生产知识宣传活动。市安监局负责)

  六、“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主要内容

(一)开展安全隐患曝光行。安全生产月期间要结合实际,选取重点行业领域,邀请专家、媒体深入基层和企业,开展安全隐患曝光活动,并跟踪执法,推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深入开展。

(二)开展典型经验专题行。要组织专家、媒体深入基层和企业,采访宣传安全生产工作,定期推出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先进工作经验和先进特色理念。

(三)开展科技强安专题行。要组织专家、媒体深入安全生产工作一线,采访宣传安全生产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等科技成果,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淘汰落后产能。

(四)开展应急演练专题行。要结合实际,选取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应急演练活动,认真组织评估,总结宣传。做到政府主导、部门参与、政企联动。

(五)开展“身边隐患随手拍”活动。各镇乡、各单位要动员组织企业职工、社会公众查找身边的不安全行为并上传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官方网站邮箱或微信平台,提高全社会的安全生产防范意识。

  七、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镇乡、各单位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将开展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列入安全生产重点工作,纳入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内容,明确责任,结合本辖区本单位的实际,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机构,层层建立领导机制和工作协调机制,细致谋划,制定方案,保障经费,狠抓落实,确保各项活动顺利开展。

(二)突出主题,求真务实。要紧扣“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活动主题,坚持贴近实际、贴近基层、贴近群众,将活动作为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普及安全生产知识,提升全民安全生产素质,推动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的有力手段。活动过程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思想,针对大型群众性活动制定安保工作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确立确保活动有序进行。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镇乡、各单位和广播电视台、有关新闻媒体要加大宣传力度,组织播放安全生产公益广告,营造“安全生产月”的氛围。各企业单位要结合实际,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大力推进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推动安全知识(包括道路安全、消防安全等)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家庭。

请镇乡、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及时报送以下信息:

1.531日前报送联络员、“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方案。

2.6月,每周四报送本辖区、本单位“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开展情况。

3.630日前报送“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总结以及视频、照片等佐证材料。

联系人:廖光慧       电话(传真):6318693

电子邮箱:327432272@qq.com

 

  附件:1.连州市2017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单位联络员信息表.doc

     2.2017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情况表.doc

     3.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标语.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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